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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神藉着救贖造就了我們,不是要我們袖手等着上天堂,乃是要我們行善。我們行善才免辜負祂的預備。       ........呂春長牧師 

2. 信徒與教會

教會是什麼?教會就是蒙 神恩召的會眾,是  神藉著祂兒子 耶穌的血所救贖出來,分別為聖的子民。

教會不是幫會。幫會的特點是捧出一位龍頭(堂主)或大哥之類來掌權指揮,大家都要聽從他。他們有組織,也有幫規,且都有一套江湖黑話(別人聽不懂奇奇怪怪用語),彼此稱呼都用綽號,猶如遊樂場所的女人用花名一樣。他們為了佔碼頭(車站)、搶地盤,不惜拼得頭破血流,甚至不計生死。他們有時很講義氣,可是多半會黑吃黑。

教會也不是社團(人民團體)。社團是因利而存,大家為了事業、為了利益而團結而合作。教會活動不同於社會運動,因為信徒不是群眾,也不是同黨,禮拜堂不是俱樂部,也不是社交場所。

教會更不是洋行。洋行只是依照規章開設店面、掛起招牌、招徠顧客、與洋人做生意。還有一點不可不知的,教會不是建築物(房屋),所以禮拜堂不能算做教會,它不過是教會成員聚集敬拜神的場所而已。

教會是  主耶穌從世界中買來的人,所以他們「不屬世界」(【新約】約翰福音十七章16節)。不錯,這些人還生活在世界上,他人的身體都佔據著這世界的一部份空間,但他們的心卻在天上。

雖然在地上支搭帳棚、為客旅、為寄居的,卻因了 主耶穌救贖的恩典,「與耶穌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新約】以弗所書二章6.節)所以一切社會的交際、經營、娛樂等都用不上了。

教會不是由人在掌權,乃是 基督作教會的頭,祂又是全體救主(【新約】以弗所書五章23節)。教會是 主的身體,一切都由這在天上元首的意志來決定。每一信徒都是這身子上的一部份,是彼此聯絡作肢體的。不能任意去掉一部份,也不能由某部份或某些部份代種全體的工作。

所謂「目司明,耳司聰」,各有所長,雙手雖很有能耐,也不能一把抓、包攬一切。教會是基督用寶血所聘定的新婦,不是淫婦;祭壇不是丘壇,講台也不是舞台。「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它是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婚娶的時候便是在  主耶穌再臨之時。

教會是靈宮,「建造在先知和使徒的根基上,有 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全)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新約】以弗所書二章20~22節)

其質料既不在於物質,所以物質的東西跟這靈宮就捉不上關係,只有人是最重要的。「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新約】彼得前書二章5.節)每一個信徒都是一塊活石。

根據聖經,我們可以知道信徒與教會的關係如下:

第一、聖潔

先出埃及與世界分別,再經利未記(舊約)的聖潔,方可進民數記(舊約)的事奉,然後得以行走曠野的路程。每一個人聖潔了,全團自然聖潔。教會稱為聖會、信徒稱為聖徒,就是與世界和世人分別的意思。倘若教會與世俗社團毫無分別,甚至更髒,有淫亂、拜偶像、貪心,那就不是主的教會了。因為主的教會必須聖潔,聖潔也就是教會的「格」也。

第二、事奉

事奉是每一個信徒的本份。民數記中凡壯年的男丁都要各按本位編入事奉行列。【新約】以弗所書四章11~16節說:

「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教會不像社團由組織而成,它乃如同身子由肢體的聯絡而存(組織的沒有生命,聯絡的則有)。所以信徒在事奉上要發揮身體的功用,各盡其職,越俎代庖的做法不但事倍功半,而且不合肢體分工合作的本意。

第三、順從

教會要如妻子順服丈夫一地順服基督、順從聖靈引導。【新約】彼得前書五章 5.節還說:「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在元首(頭)的支配之下,各肢體之接應(如臂之使指)是自然功能,不是轄制。

第四、奉獻
【新約】加拉太書六章 6.節:「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讓奉差遣的得供應,使  神的福音更廣傳,是信徒本份,如【新約】哥林多前書九章14節說:「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靠著福音養生。」

不過在捐獻之前,應照 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他們(指奉差遣傳福音者)(參看哥林多後書八章5.節)至於供給聖徒方面,聖經則告訴我們這是恩情,而不是命令。(【新約】哥林多後書八章4.節)

第五、相愛
這與儆醒禱告和傳福音給萬民的大使命同樣,是 主耶穌在新約中的命令。(【新約】約翰福音十三章34~35節)

第六、聚會(包括聖餐)
聚會是事奉的一部份,聚會之目的是:1. 紀念主的救贖;2. 彰顯神的榮耀;3. 領受天父的訓誨;4. 在愛中彼此交通、互相勸勉、大家激勵、扶持、關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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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2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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