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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古人因無知而痛苦,現代人則因一知半解而痛苦       ........ 

36.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6) ......信心

【新約】提摩太前書四章 12節 保羅提摩太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年輕的人在這些事上尚且要作信徒的榜樣,壯年人、老年人更不必說。

可惜今天年紀五六十、六七十的人在這些事上叫人大失所望者卻有好多,叫人跌倒者亦復不少。所以今年我教會以本節經文為標語,並期望牧師、長執、前輩信徒率先在這些事都作其他信徒的榜樣。現在繼續分析之:

四、在信心上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最大不同在於基督教著重「信」,而其他則提倡「行」。正如國父孫文所主張的「知難行易」理不加深思不能體會,不少人對基督徒難以理解,尤其對那些受過高等教肓、有科學知識、頭腦優秀者的信仰更大感意外。

因為他們竟完全相信聖經所記載的一切,包括  神創造萬物和人類(不囫圇吞棗接受進化論),更相信 耶穌由童女而生,以及祂在世所行諸多 神蹟,並祂從死裡復活等等。其實理由很簡單,即他們是真的信徒。

他們對於形而上的事可能也曾經過一段時間的推理、研究、綜合、分析.....,而終於還是覺得,對於屬靈的事非謙卑如同小孩一樣相信不可(參看【新約】馬太福音十八章3.~4.節)。基於此點,所以教會中  神的兒女才一律稱為信徒,而不以知識的下分為一、智(高)徒;二、信(平)徒;三、愚(末)徒。

【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 6節 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

信徒就是信有 神,且信 神全能,如  主耶穌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 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十九章26節)不信聖經的人所持的論調就是:「凡人想不通、做不到的事,神必也無能力。」

然而基督徒所信的 神卻是全能者,如 保羅說:「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什麼看怎不可信的呢?」(【新約】使徒行傳廿六章 8.節)

教會是建立在對 神(基督)正確的信心上。信心是信仰生活的根基與力量,如  主耶穌說:「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所以我們每主日禮拜時都同聲以使徒的信經來表白我們所信。

教會牧長在信心上應該作信徒榜樣:

一、要有大大的信心(【新約】馬太福音十五章28節)
二、要有真真的信心(【新約】使徒行傳十六章15節)
三、要有深深的信心(【新約】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
四、要有不疑的信心(【新約】約翰福音廿章27節)
五、要有無偽的信心(【新約】提摩太書一章5.節)
六、要有充足的信心(【新約】希伯來書十章22節)
七、要有堅固的信心(【新約】羅馬書四章20節)

談到信心,不能不想到「信心之父」 --- 亞伯拉罕。他在蒙名出吾珥城與遵命奉獻獨生子以撒時,所表現的信心簡直太偉大了。據【新約】使徒行傳七章2.~3.節 司提反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8.節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這和今天那些取得綠卡移民美國者相差太遠了:

一、沒有親朋在那邊為他作保;
二、沒有當地核准居留的簽證;
三、沒有真正確定的目標。只憑著信心走,走,走!歷盡千辛萬苦、東遷西徙過流浪的生活。雖在應許之地 還是像在異鄉作客寄居一樣,住的地不過是簡陋的帳棚(參看【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9.節)

至於亞伯拉罕順服神命令、奉獻獨生子以撒為燔祭所表現的信心更令我們歎為觀止。首先,我覺得他奉獻獨生子為燔祭,比今日我們奉獻十個兒女讀神學當傳道人更偉大。因為做傳道人在今天比其他行業也不見得勞若或貧困多少,而獻獨生子為燔祭則不但對 神有信心,更要有愛心,否則絕對辦不到。

再者,我認為他割愛一個兒子比約伯被收回十個兒女更難過。因為約伯十個兒女死了既成事實無可奈何了(【舊約】約伯記一章18~19節)亞伯拉罕則還有選擇(順從或拒絕)的自由。

而他終於在這件事上克己致勝,他的信心實在是最大的關鍵,這信心便是【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19節 所說:「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亞伯拉罕因信所締造的偉蹟如此超絕,難怪他視世界產業為微不足道了。因此我們不難瞭解,他何以能那麼寬宏大量地對羅得說:「遍地不都在你眼前麼?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舊約】創世紀十三章 9.節)

信心是什麼?

一、信實的心(希伯來書十一章1.~2.節)
二、信主的心(約翰福音三章14~15節)
三、信仰的心(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
四、信靠的心(使徒行傳十三章39節)
五、信奉的心(約翰一書五章13節)
六、信服的心(腓立比書一章28~29節)
七、信從的心(【新約】以弗所書一章15~16節)

至於沒有信心有什麼危險呢?

一、聽道無益(希伯來書四章2.~3.節)
二、神不喜悅(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
三、罪已定了(約翰福音三章18節)
四、沒有放生(約翰福音三章36節)
五、離棄上帝(希伯來書三章12節)
六、心眼瞎了(【新約】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
七、必然膽怯(【新約】馬可福音四章40節)

從上面列舉的「信心是什麼」與「沒有信心的危險」使我們更清楚信心的重要性。不過當有人問及「信心」與「行為」何者較重要時,我的答覆是:信心與行為是一體的兩面,不是兩件獨立的事物。信心產生行為,行為證明信心;內有信心,外便有信心。

信心有問題,行為也必有問題;反之,行為有問題,信心也必有問題,正如人的身體內外互相關連。所以我看 保羅強調信心與 雅各強調行為,兩者並沒矛盾衝突:前者是由裡面看出來,後者是由外面看進去,都是切中時弊、對症下藥、針砭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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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1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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