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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別以為信仰保守的長者全是「老頑固」,其中也許有不少的「老堅固」       ........呂春長牧師 

34. 人生與死亡

懼怕死亡是人之本性。
為什麼現代人談癌色變,理由是人人知道癌症為絕症。如說某人得了癌症,無異給予他死刑的宣告,所以有時連醫生也不得不向患者隱瞞實情了。

對死亡曉得害怕,才是正常的。因此心理、精神沒有毛病的人不會無緣無故自殺。怕死是生物保護生命的武器,不過除了人以外的動物可能都沒有求生的自覺,只有造物主為他們的生存所賦給它們的本能,如保護色、特殊氣味、自衛裝備、逃生妙法等等。

曾有人問我一個問題:「生與死二者孰多?」我不假思索地回答說:「一樣多。因為生者必死,不生則不死。所以生有多少,死就有多少,一個都不會差錯!」如【新約】希伯來書九章 27節首句:「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這也是現在活著的人不可避免的命運。

所有怕死的人都必想過:「人若沒有死,該有多麼好!」其實這世界的人若都不死的話,地上早就人滿為患,沒有住的地方了。而且,不難想像的是,人若沒有死,人間必將沒有哲學(思想),更沒有科學(發明),人也都不需要工作(因為不怕餓死)。那麼人類存在實在比螞蟻更沒有意義了,更何況還有許許多多其他的矛盾問題呢?

【新約】哥林多前書一章 25節說:「 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 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
我由此推想, 神的矛盾總比人合理。犯罪以後的人類(亞當和其後裔)有死亡是必要的,這與其說是  神對世人的刑罰,毋寧說是  神對世人的恩典。因為衪在宣佈人類將有死亡之前,早已為他們預備了永生之路了。

可惜的是,時至今日人們還是千方百計的想要擺脫肉體的死亡,而不相信、接受  神所預備的救恩......永生。多數人都像古時的齊景公,妄想那絕無可能又極為矛盾的事。

傳說:景公出遊,登一高地,暸望齊國的錦繡河山,感慨無限,便顧左右說:「人若能不死,豈不是很好嗎?」晏子說:「若過去的人都不死,那麼太公(始受封的君)。丁公(初期的國君),將作齊國的主;桓(稱霸的齊君)、襄、文、武、(均過去的齊君)都要作臣宰。您麼,只能穿簑衣,戴笠帽,荷鋤執鏟在田里辛勞耕作,那會有時間怕死呢?」

常想,在這個空閒極有限的地球上,人如果沒有死亡,又依  神的祝福不斷繁殖的話,怎能容納得下呢?那麼,初人亞當如果沒有犯罪招致死亡,且生養眾多,結果會如何呢?是不是地面上擠不下去,人必須縮小身體,最後就像蛆蟲一樣,蓋滿了整個世界?

如果是這樣的話,人活著又有什麼意義呢?我們確信全能慈愛的  神不會作出這種後果不美好的事。所以這個問題必另有答案,我們應該以屬靈的眼光來看,較易明瞭。人既是神用塵土創造的(具有肉體),  神為了新陳代謝之故,必叫他們經過變化(成為靈體),住到更美好的靈界(超越時空之境)去。

靈是沒有體積重量的,必不發生擁擠的問題。如此,人並沒有死,卻是經過變化,遷往更崇高、更榮耀之處。所以不會有今日我們對死那種莫名其妙的恐懼與悲傷。

至於人的壽數的問題,如果初人不犯罪,雖然人仍有歸  神(不是死)的時候,但其在地上的年日必定相當的長,至少有一百二十歲以上(參看〔舊約〕創世紀六章 3節),而且其間沒有什麼痛苦與不幸。

雖有代  神管理也上萬物之責,可是沒有罪惡感,也沒有懼怕不安的心理,更沒有死亡的威脅。這個世界純為訓練人進入天國的預備班(快樂的學習園地)而已。

可是不幸的事實是罪入了世界,死也就臨到了眾人。(參看【新約】羅馬書五章 12節)聖經教訓我們不必怕死,卻要怕罪,因為死乃由罪而來。羅馬書六章 23節:「罪的工價乃是死亡」因此,真有智慧聰明的人無不敬畏  神、遠離罪惡。

至於那些放心犯罪而對死亡膽戰心驚者則為最愚昧的人。因為古今尚找不到一個因懼怕死亡而能免於死亡者,只知驚懼而不轉回敬畏  神,何其愚也!

在傳說中、在史冊上多的是因怕死而被騙子巧言迷惑的人。財物損失不算,甚者以身試藥、損害健康,悔之已晚。更諷刺的是,那些騙人者固非泛泛之輩,而被騙者竟也多屬有地位(如帝王、權貴)、有識見(如學者、名流)之士,不亦怪哉!

有一個很特出的故事,據說:戰國時的楚荊王,常希望能長生不死。有一天,一個方外之士來求見,說他有一種不死之藥要獻給他,使他喫後能永遠不死。衛士問明了方士的來意,便對他說:「這藥真可喫嗎?」 「可喫!」方士回答說。

突然,衛士出其不意把那包藥搶了過來,一口氣便把它喫下肚去。荊王知道了這事,非常生氣,便馬上命人把衛士殺掉。衛士請人去轉告荊王說:「我問方士說藥可喫嗎,他說可以,所以我便搶來喫了。這不是我的罪而是方士之罪。並且他獻的是不死之藥,我把它喫了而王能殺死我的話,那藥便是『死藥』不是不死藥了。這種公然騙王的人不殺他,反殺無罪的我,是不合理的。」

荊王聽了這話,想起來也十分合理,便不殺他了。迷信長生不老藥方的人讀了這個故事,也該徹底醒悟了。人因怕死而千方百計想躲避它,還不如正視它而設法突破它。

我們應先想想看,為什麼人會莫名其妙地怕死?許多人相信一死百了,以為死了就解脫了一切的痛苦。又以死為永遠不再醒過來的睡覺,可是人不都以熟睡為一大享受嗎?失眠者不是助於藥物以安眠嗎?死既為不醒的沈睡,又何必恐懼呢?

人都說,求生慾是人的本能,我們怎麼不想想這本能的背後有著什麼因素,也就是說,人為什麼有這種本能呢?這個答案很簡單,就是人怕死後的審判(參看【新約】希伯來書九章 27節末)和對永生沒有把握,因為「神將永生(永遠的觀念)安置在世人心裡。」(〔舊約〕傳道書第三章 11節)叫人知道「一死百了」是不可能的。

所以要解決死的問題,非回到  神面前不可。神既已告訴我們,死是由罪而來,那麼不死之法就是要蒙  神赦罪,而  神給人類唯一赦罪之路就是相信耶穌基督為救主使徒行傳第四章 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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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生命之價值,係以思想言行,不以壽命長短。 .....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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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整理:2007年 9月 phil、ca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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