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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悔改的原意是「改變意志」。這不是單單接受新的意見,乃是將內心整個的態度改變了。       ........ 

23. 痛快的奉獻

【舊約】創世記廿二章 1節:「這些事以後,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神為什麼要試驗亞伯拉罕呢?不是祂懷疑亞伯拉罕,而是祂深知亞伯拉罕(信得過、靠得住),也就是說,亞伯拉罕配得上受 神的試驗,經得起 神的試驗。

神試驗他有三項目的:
一、為亞伯拉罕自身。使他創造信心的最高紀錄,無愧於「信仰之父」的稱號;
二、為行於信仰道上的人們(即我們),藉著他的信仰經歷來激勵後進;
三、為  神自己的榮耀。亞伯拉罕的信心和對  神之愛,大大的彰顯了  神的榮耀。

亞伯拉罕奉獻以撒給  神。可說是「痛快的奉獻」。因為他必須忍受心裡的痛苦,方能把獨生子割愛。然而這種「割愛」的奉獻一旦付諸實行之後。其內心的快感與喜樂卻是無法言喻的。

從以下的經文我們不難想像當時亞伯拉罕是如何的喜慰與快樂,就是  神在試驗出他無保留的信心與愛心之後給他的應許道:

「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舊約】創世記廿二章16~18節)

某教會有一位弟兄,他原擬把所積蓄的十餘萬元用來實現夫婦同往東南亞觀光的宿願。後來卻為興建  神的殿而把該款捐獻出來。他的心會不會因捨不得而痛呢?

這是不難想像的,起初在心裡可能會痛一陣子。因為人多是愛自己過於愛  神的。何況十餘萬元在他不算是小數目(是數年的積蓄)。可是他終於戰勝了心痛而把它擺在祭壇上了。

既奉獻之後他的心還會痛麼?不但不痛,反倒有無限的快樂和感謝。這就是我稱這重奉獻為「痛快的奉獻」的理由。

相反的,與這位弟兄同教會的某長老,家財萬貫,每年出國旅行。往返歐美就像家庭主婦進出廚房一樣不當一回事,然而為建殿所捐獻的不及這位窮弟兄的一半。

他的錢仍然平安無恙地存在銀行裡面,但他既不肯忍痛為  神擺上,當然體會不到奉獻之後心靈的痛快,倒在內心深處存著莫名的不安,因他不能克制心痛,只好為此抱憾負疚也。

不過有這種不安的人還算不錯。這證明他內心還沒向錢一面倒,愛財和愛  神尚未有決定性的勝負。雖然今天金錢暫時佔上方,也許明天  神還能反敗為勝呢。我本身就有過這樣的經驗,所以我對此很瞭解。

從前(日治時期)我曾和幾位老前輩應邀到某教會培靈,被指定要以奉獻為專題,因為當時該教會正在籌募重建聖殿的經費。

該教會人數既多,財主也不少,按理當不會有籌款的困難,可惜大家有愛主之口,卻無愛主之心。別人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神與  神賜給他們的太不成比例了。

我們在那裡三天培靈會中大聲疾呼激勵他 … 窮信徒大受感動 。三天的培靈會只有窮信徒的熱烈奉獻 ...... 未料在將要結束時。忽然有一位穿黑大衣的長老要說見證,我們當然答應了。

他便上來站在台上 ,一陣沈默之後 ,竟鳴咽抽泣起來,一面斷續地說道:「我是本會財主長老之一。我是一個『人歸主,錢沒有歸主』的基督徒。我本來聽講道最不喜歡聽到『錢』這一個字。也許本教會的牧師深知我和其他有的長執都有同樣毛病,所以很少在講軀上提到有關『錢』的信息。

「不料在這次新春培靈會上,講來的講師都講到錢,好像特意向我們開砲似的,真叫我大不以為然。好幾次心裡氣憤而走出去 ,甚至回家不再聽了,因我家離教會很近。但是在家更感不安,只好再來禮拜堂。如此一堂聚會我進出數次,無非為了避免心裡的痛苦。

我覺得這幾天正如一隻老鼠受到火攻一樣,出洞要死,在洞也要死─出洞錢要死(非捐獻不可),在洞人(指良心)也要死。因為  神的話語好比火烤煙燻,真叫我進退維谷,只好舉手投降了。

我寧原讓錢去死(捐獻出來),使我得活(良心得平安),所以我像教鼠被逼(聖靈感動)出洞,爬上祭壇上來了。這次本會建殿一切的費用,讓我一人承擔我也願意。」

會眾聽了這番話,不禁鼓掌喊著「哈利路亞,感謝主!」更有不少人流出感激的眼淚,後來聽說其餘的老鼠(財主)也一隻一隻自動出洞爬上祭壇把自己擺上了。不久,巍峨美麗的聖殿也就建築完成,當獻堂典禮時,那些忍著一時之痛捐獻巨款的財主都說,為主慨然奉獻真是一件最痛快的事啊!

那些無關痛癢,以施主的派頭意思意思,不成敬意的奉獻,做起來雖然容易,但它們卻無法使人體會到「痛快」的偉大感受。【新約】約翰福音十九章34末句告訴我們, 主   耶穌為我們毫無保留的流出血和水,而我們卻為自己保留太多了。

伯大尼馬利亞為主打破玉瓶,可以媲美亞伯拉罕奉獻以撒,兩者同屬痛快的奉獻。願主原諒我們常作既不痛也不快的奉獻,願我們傚法亞伯拉罕馬利亞為了愛   神(主)而慨然割愛,甘心忍痛那種奉獻精神(何況我們今日不必打破唯一的玉瓶,更不必下手殺獨生子,只要把有餘的身外之物 ─ 金錢為主擺上就成了。不過,你如果是個相信「親生子不如荷包子 的人」則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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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9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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