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65年3月7日第三版
作者按:他們既已議決而且公告,卻不予實行。他們的理由是:
一、呂牧師不再提起十字園的事了;
二、交還產權要變更登記,費用高達九萬多元(現在約要六十萬元)沒法籌措。可是當王秀英長老(本會)願意以無息,不限期的條件墊借九萬元時,他們卻拒而不納,理由是恐怕人家出了錢,就在十字園的權益上有了一份。
其實我們教會已一再聲明,有關十字園的任何利益,我們除希望信徒亡故時依規定埋葬外,一切均自動放棄了。
.............. 公義的信息 作者:呂春長牧師 ..............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4年 元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