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由此會記記錄可證明:
一、有關十字園之權利,民XX教會和X原教會是平等的,並無任何特殊地位;
二、朱天進長老代表民XX教會購買該土地,實質上也包據代表X原教會;
三、否則何必開長執聯合會議,向雙方教會報告呢?
四、當日會議時,議長是柳原教會劉振芳牧師擔任,書記也是由柳原教會賴清贊執事(現任篤行教會長老)擔任,可見民族路教會當時相當禮讓;
五、連「十字園」之名稱也是柳原教會施圖長老起的(朱長老常稱施圖長老為「我老師」);
六、可見賴清贊長老有關十字園管理委員名額之證言,足資採信。因為本會議記錄確無提到民族路教會可永遠多佔一席之語。未知該會強要多派一名委員,用心何在?
.............. 公義的信息 作者:呂春長牧師 ..............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4年 元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