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機小語

祖父做牧師、父親當長老,都不如自己信仰(或信用)好。       ........呂春長牧師 

32. 寶貝放在瓦器裡

有人形容肉體為臭皮囊,卻沒有指出囊裡裝的是什麼東西。【新約】哥林多後書四章 7.節首句 說: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保羅以此比擬靈魂與肉體的關係。身體如同瓦器(陶器),瓦器是很容易破損的,身體也樣很容易受傷害。

而醫院診所就是修理(修補)瓦器(人身)的地方。它們費用昂貴,卻未必能修理得好(恢復原狀),如馬可福音五章 25~26節記載:「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

二千年前的醫生對某些病症束手無策,二千年後的今天,醫生也一樣對某些病症無法挽救。所以規模越大、病房越多的醫院,太平間也越大。這說明什麼呢?就是有許多瓦器已無法修理,真的變成臭皮袋了,只好移到太平間作廢物處理(非埋即燒)

如果人生的結局如此而已,那麼人類在動物中是最可憐的,難怪 保羅說:「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9節)幸事實並非如此,因為在瓦器裡有著寶貝,這寶貝就是靈魂。

靈魂是無價之寶,如【新約】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  主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在新約聖經裡,生命 --- 永遠的生命,指的是靈魂。所謂信  耶穌得救,不單是指在世上區區數十年的生活,更重要的是指靈魂得永生。

人之身體其所以被重視,就是因為它裡頭有寶貝的靈魂。世上大概沒有人只看包裝、沒問內容而隨便買東西。寶盒裡面若沒有寶物,怎能稱為寶盒呢?人可能因為寶貝而珍惜盒子(包裝),卻不會因為盒子(包裝)的華麗而丟棄寶貝。

父母因愛孩子而為其購買漂亮衣服鞋子,卻不會因那些衣鞋的漂亮而不要孩子。例如火警時,先要搶救的是人而不是東西,沒有人東西還有什麼用呢?論語中記載:「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這可說明孔子正確的價值觀。

可惜今日世上不但有很多是非顛倒,更有不少連本末也顛倒的事,如孟子說:「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哀哉!」基督教不反對人愛護瓦器(身體),倒要教人保養顧惜(參看【新約】以弗所書五章26節),因為它是:

一、神所創造的;
二、主所救贖的;
三、靈所居住的;
四、神所喜悅的活祭。

然而倘若否認、無視或忽略放在器裡的寶貝 ------- 靈魂,又把瓦器當作犯罪的工具,那就如  主耶穌 約翰福音六章63節 說的:「肉體是無益的。」無益有兩個意思:一、人只為肉體而活,毫無意義;二、人死後的肉體毫無價值。

人活在世上,靈肉是分不開的。肉體像房子,靈魂像住在房裡的人。房子發生事故,人便離開那房子。人比房子重要 ,所以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新約】馬太福音十章28節)

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到父那裡去的不是肉體,而是靈魂。靈魂要到父那裡去的一個過程就是離開身體,亦即  神把寶貝從器裡收回去。這不是人類的推想,也不是哲學家、宗教家的理想,乃是聖經所記載  神的啟示、 神的應許。

基督徒為靈魂的緣故,要顧惜、保養身體,正如為寶貝的緣故要照顧、保護瓦器一樣。許多裝貨箱子外面寫著:「本件搬運要小心輕放,不可倒置、受潮」理由無非為保護裡頭的重要物品也。

基督徒追求聖潔主要理由是為靈魂的完敕。一個連續殺人的兇犯藏匿在山上木屋裡,為什麼警察不敢進去捉他或把木屋焚燬呢?原來該兇犯劫持一個幼童為人質,且身懷炸藥,威脅要同歸於盡。

警察為顧及幼童(可比喻為肉體裡的靈魂),所以便不敢採取進攻、毀屋的行動了。基徒雖然不可為華麗外體(仍算瓦器)而忽略其裡面的靈魂(寶貝),但卻要為裡面的靈魂(寶貝)而保養沒有恆久的瓦器,直到  主耶穌預定收回他的寶貝的時候。(參看彼得後書一章13~14節,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

由於家裡遭竊盜、損失慘重的事時有所聞,所以現在擁有財寶的人多將財寶寄存銀行保管箱,以策安全。然而我們的寶貝 --- 靈魂以及身體 --- 存放寶貝的瓦器,該交託誰保管呢?以下的經文有明確的指示:

【新約】路加福音廿三章46節: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新約】彼得前書四章19節:「 所以那照  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新約】
使徒行使七章59節:「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

【新約】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3節:「願賜平安的神,自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90年3月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元月 Cairu、Phil


:::

搜尋

行善建議

行善建議

物資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