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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每常你開口時,你的心便在行動。       ........ 

20. 訂婚

男女居室是人之大倫,人類是愛情的活物,婚姻是人生的正道。禁止婚姻顯然違背 神旨意,因為【舊約】創世紀一章27~28節 明明記載:「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這兩節經文所啟示的真理是:

一、人類是 神所創造的;
二、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所以人應該像 神。神沒有照禽獸的形像造人,所以人不可像畜牲禽獸;
三、神造人有男有女,有性別,所以許登揚娶蔡比(同為男性)為妻是不對的,可是男的娶女的便是正當,符合 神的旨意;
四、夫婦生兒養女是人的義務,也是 神的祝福;
五、人是 神的代表,負有管理陸、海、空的責任。

世界上的問題起自夫婦,而且是頭一對夫婦 ---  亞當夏娃。也們違背 神的禁令於前,互相推卸責於後,今天家庭(夫婦)諸多問題亦不外由此二項錯失而起。所以維護家庭(夫婦)美滿的秘訣便是敬畏 神(遵守 神的囑咐)和彼此間勇於負責,承擔對方的軟弱,同心在 神面前求祂恩典。

有史以來,本該沒有問題的家庭(夫婦)卻問題特多,而且甚至都難倒了政府官員(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是也),以致有人(甚至許多宗教)把婚姻視為前世的冤仇,說,不是冤家不會結為夫妻。

這種說法實在違反了聖經和聖賢「天作之合 」的教訓與宣示,這種無奈婚因觀念基督徒不應該有,因為婚姻是出於 神的愛(美意),要不然為何新舊約都把婚姻來比擬 神與人的關係呢?(像【新約聖經】以弗所書五章22~33節的話幾乎每一個基督徒都熟悉的)

【舊約】何西阿書二章19~20節 也有這樣的記載:「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由 神這樣的說法(比方),可知婚姻的神聖與密切的關係。神的兒女 --- 基督徒凡事都該傚法 神,尤其在婚姻的事上。

神說:「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願你們今天的訂婚也是如此。這裡有五個詞語 ------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其意義分析如下:

「我必」表示自動、堅決、非你不可、絕不後悔;
「聘你」之「聘」顯明規矩、禮節、真誠,「聘」是兩相情願,雖然有聘金,但絕非買賣;
「永遠」就是恆久不變、一生一世;
「歸我」即與我結連,雙方成為一體。不再分離(古人稱出嫁為于歸,實有其道理)
「為妻」即指骨中之骨、肉中之肉 ....... 身體的一部份,為終身伴侶,關係之密切是無可比擬的。

神又說:「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神聘罪人為妻,其代價可真大啊!神以十字架的寶血為聘禮,聘罪人歸祂。十字架內涵就是 神的仁義、公平、慈愛、憐憫等美德。基督徒夫婦的相待也該傚法神(基督),有犧牲付出的精神。

不求對方該怎麼待我,只有決心我必怎樣待他(她)。神鄭重地再說:「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訂婚必須以「誠實」為基礎,不少悔婚(退婚)事件便是因不誠實而起。

基督徒訂婚要以誠實為聘(或應聘),方可讓人(教會及社會)認識我們是敬畏耶和華(神)的人。訂婚是結婚的奠基式,訂(奠定)的能堅,結(建築)的也必能固。基督徒的訂和結都要由 神作主,否則百訂千結也沒有用。

穆罕默德族人的婚禮非常可特且充滿羅曼蒂克,首先是新郎坐在新娘膝上,一對新人把小指頭勾在一起。接著每個參加婚禮的人都在新娘和新郎禮服的流蘇上打一個結,這個結是永遠解不開的。然後新婚夫婦臉貼著臉,由人將一桶牛油與蜜糖混合漿從他們的頭下倒下,這對新人則用手捧流下的蜜糖舔著吃。

然而儘管如此,他們婚姻生活卻不能保證長久甜蜜,婚後不久即告仳離或貌合神離的怨偶不比其他民族為少。美滿的婚姻乃由 神而締結,幸福的夫婦生活更是 神賜予。那裡是那些千奇百怪的訂婚、結婚儀式左右的呢?

所以基督徒的婚姻必須敬畏 神、遵行祂的道(尤其夫婦之道)。不可傚法世俗以各種迷信行徑避禍求福。反之,基督徒和教會在婚姻的大事上還應該負起移風易俗、榮神益人的責任呢!最後,切盼你們的婚姻在婚前、婚時、婚後都能夠討 神喜悅、見證福音、發揚基督徒的香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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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1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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