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以兩以講壇闡述「似是而非的道理」,舉出幾項例證。目的為提醒你我大家,不可故意製造似是而非道理,也要謹慎不可傳揚似是而非的道理,更不可盲從那些似是而非的道理。
比方有人說:「作牧師的必須溫柔和氣,所以無論什麼情況,牧師動怒即虧欠神的榮耀,因為生氣就是犯罪。」這話乍聽頗有道理,其實卻似是而非,因【新約】以弗所書四章 26節 首句是說:「生氣卻不要犯罪。」而不是說:「生氣就是犯罪。」假如換另一種說法:「人的發怒要不是犯罪也可能導致犯罪。」這話倒是真的。
經上甚少 主耶穌發怒的記載,但在【新約】馬可福音三章5.節 耶穌曾因人心剛硬而憤怒。約聖經也多次記載神向人,尤其向選民發怒(甚至烈怒)。
或有人說, 神(耶穌)是例外,唯 神有發怒資格。人無此資格,所以凡人向人發怒更像該隱,為 神所不容。如創世記四章 6.節:「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為什麼變了臉色呢?」可見發怒變臉 神必追究。
可是摩西也是人,不是 神。他卻曾向埃及法老發怒(【舊約】出埃及記十一章 8.節),也向以色列同胞發怒(出埃及記三十二章 19節)。
神沒有指出摩西這幾場發怒有什麼不對,反而嘉許他善體聖心的態度。這使我想起某寡婦的獨生子,他因妻子與母親頂嘴並罵母親為老猴精而發怒,摑他一個耳光並斥她:「妖怪(精)!住口!」事後我曾當面嘉許他為難得的好青年。
聽說由於這一次教訓,那位太太再不敢對婆婆無禮,而且她的父母也專誠來向親家母道歉,並授權女婿再有類似的情形儘管代他們管教呢!這才是明白事理的親家。
然而世上也頗有不少不明事理的人,他們會說,對太太怎麼可以生氣呢?何況還動粗!你不想太太還年輕不懂事?再說,婆媳是一家人,小有衝突也是常事。
她說婆婆像老猴精當然不對,你罵她打她不是更不對嗎?照理你那不知愛惜媳婦的母親,還應該向我女兒道歉呢!因為你的粗暴行為全是得自她的遺傳、她的調教,而且她那一張臉也很像老猴精啊!
說真的,大多數人都很容易因發怒而犯罪,所以我們務要小心,明辨發怒的原因:是否為利益的損失,抑或面子問題(所謂「老羞成怒」)。如果不是私人問題,而是真理公義,那麼有時適度的發怒不但可以,而且也是必要的,不過要注意應合乎理(【舊約】約拿書四章4.節)。
以主耶穌為例,祂雖然教訓人說:「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馬太福音七章 1.節)可是祂在馬太福音廿三章卻無情地揭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各種偽善醜行。誰能說 耶穌是自相矛盾,言行不一致呢?
如果有一夥人,將 主耶穌的教訓(新約聖經的記載)斷章取義,為犯罪作詭,如放縱行淫,則引用 耶穌說的: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新約】約翰福音八章 7.節),行無恥之事,被人指責,則引用 耶穌說的:「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新約】馬太福音七章 7.節)
或利用俗諺反擊批評者說:「說人是非者,便是是非人。」這能令人心服嗎?
今者有人竊佔公產,被人發覺檢舉,要他原璧歸趙,他卻搬出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說:「你何必多管閒事?你知不知道我是你的什麼人(原來XX 教會乃是 XXX 教會的母會)?你這忘恩負義、數典忘祖的東西!「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舊約】詩篇一三三篇1.節)你沒有唸過嗎?為物質(土地)計較,使教會分裂, 神的聖名不能得榮耀。
若將此事告到法庭,更是教會的恥辱。你不知道嗎?奉勸你為福、為肢體和睦、為 神聖名、為教會合一,不要再胡鬧下去了!」說得多麼「理」直氣壯啊!誰知這卻是不折不扣的似是而非道理也。
我們若歡迎土匪勤讀聖經,因而悔改信主。然而卻害怕他們利用聖經來欺騙、欺負識淺或軟弱的基督徒,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要告你,要拿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新約】馬太福音五章39~40節)。
他們這種言行,不是遵照道理,卻是惡用道理。基督徒務要分辦何者為真道理,何者只是似是而非的歪理。
我們不很怕那些蠻不講理人,卻最怕那些為私利、私慾、私情,而利用似是而非的道理以迷惑人、欺騙人的。許多單純信徒之所以離棄純正的信仰而走上異端與極端,都因為上了似是而非道理的當。願大家戒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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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5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