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教會(地方教會)最重要的是什麼?就是人 ─ 信耶穌的人。這些人必須是真實得救重生的。若沒有信主悔改、重生得救的人就沒有教會,因為教會決不是一座建築物 ── 禮拜堂,也不是一筆巨大的資金,更不是一個偉大的傳道人。
然而信徒(信而得救的人)要有多少人方可稱為教會呢?至少要有兩三個人。因為 主耶穌曾應許說:「……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十八章20節)
可是一間教會既然成之,就要有一個傳道人來牧養,這是個極其切實的需要。因為一群羊如果有好的牧者帶領、餵養、照顧,靈命必漸漸健壯,教會勢必日日進步,這一來經濟問題,包括傳道經費、建造聖殿等也必自然而然可得解決。
所以我認為我們復興教會(台中市南區子會)前途相當樂觀,為什麼呢?第一、我們已經有一、二十位會員,大多數都單純愛主;第二、我們如今又得了一位年青有為的傳道人陳主惠先生。相信他與師母必腳踏實地領導我們,堅固信徒的靈性,勇敢傳福音,爭取得救的靈魂,使教會日見增長。
至於聚會的地方 .....聖殿我們也不可忽略,因為一個健全的教會的三要素一是信徒、二是傳道人、三是聖殿。聖殿對我們華人而言尤其重要,它有加人身上的衣服。
俗語說:「身上無衣被人欺。」許多人以衣服衡量人的貴賤。雖然不對 ,但我們卻不能不承認世人這一項軟弱。所以師母總是暗地為我訂製西裝,理由就是怕我這注重內在、不注重外表的人受別人輕視。我雖不以為然,但也拗不過她。
人看人除衣服外還要看房屋。古人有言:「富潤屋,德潤身。」意為富辭人家的房屋堂皇美麗,道德人士的身體則精神飽滿。從人所住之房屋也可測度其經濟能力或富有之程度。
據說許多女子選擇對象,要男方有屬於自己的房屋者才肯托付終身,因為她們認為安居始能樂業也。難怪古時所謂「糴米為炊」(自己無田無榖)與「租屋而住」者多討不到太太呢!
為此我滿心感激,因為師母在我無房屋之時肯嫁給我;我更大大感謝 神,因祂照顧我們夫婦,不致因此而露宿挨凍。如今陳主惠先生正像我師母,在教會還沒有屬自己的禮拜堂牧師館時不嫌棄我們大家,肯應聘而住簡陋的租屋,真令我們由衷的感激。
不過我們教會已經有了建殿的用地,這一點勝過我當時多多了。切盼大家在陳先生領導下多多努力,把聖殿早日完成。只要我們有 大衛一樣 愛 神的心,我相信聖殿之興建絕無問題。
根據【舊約】歷代志上十七章 1.節記載:「大衛住在自己宮中,對先生拿單說,看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 耶和華的約櫃反在幔子裡。」因此他立下為 神建殿的志願,而有志者事竟成了。我們也一樣,心志若堅定,其他任何困難都阻擋不了我們。
由此觀之,我們復興教會(台中市南區子會)既有信徒,又有傳道人,雖未有聖殿卻已有建殿用地,所以教會的條件已算不錯,以後只要我們大家不分彼此、共同努力,答著標竿邁進,必能獲致成功。
最近我準備一篇題為「傳道人三要事」的講章,本來要在這個就典禮上宣講的,但因內容偏重於對傳道人的勉勵(其實是我的自勉),所以總覺得不適用於此場合。不過至少有一半可以使用,因為今天我應當勉勵傳道人,更要勉勵教會(如同勉勵媳婦同時勸勉婆婆),所以還是講出來吧。
所謂傳道人三要事是什麼呢?祈禱、傳道、攻克己身 是也。
這是依據【新約】使徒行傳六章4.節:「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
又【新約】哥林多前書九章27節:「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攻克已身即控制已身,自我鞭打之意。)一個傳道人若能恆切恪守此三事,其傳道與牧會必然成功無疑。
那麼,教會(信徒)應當如何對待傳道人呢?
第一、在觀念上先要尊敬他是 神的僕人(神的代表、教會的代表)。如果教會(信徒)不敬重他,叫誰敬重他呢?
第二、須知他雖然是 神的僕人,卻仍然是人,有人的軟弱、缺點和需要。所以要體貼他、同情他、供給他。(參看【新約】加拉太書六章6.節)
第三、應當盡量與他合作,予以支持。如【舊約】出埃及記十七章記載,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交戰時,摩西拿出 神的杖站在山頂,為以色列人禱告。11節:「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可見人的手無法持久舉起不垂下,何況當時摩西已是個老人了。
他們終於想出一個妙法來,如12~13節:
「但摩西的手發沈,他們就搬石頭來,放在他以下,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直到日落的時候。約書亞用刀殺了亞瑪力王和他的百姓。」
傳福音、救靈的工作猶如兇險的交戰,它需要全教會的通力合作。有的像 摩西,有的像約書亞、有的像亞倫、戶珥,有的像與約書亞共同作戰的士兵。最重要的是堅固領導者的地位(使他有安全感),並扶著他的手,如此就必得勝有餘了!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11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