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基督徒?基督徒在身體上並沒有什麼別的記號,在肌膚、面額、手壁上,既不刺字為徵,又不如佛教徒的受戒,在額上以火燒為記。他們的身上沒什麼惹人注意的異裝怪服,手中亦沒帶數珠或什麼旗幟。然而基督徒卻與世俗有明確的分別。這分別並不是外形的,而是內心實質的分別。
原來基督徒稱呼是從使徒時代的安提阿教會開始,顧明思義是基督門徒的意思。基督徒這名稱起初含有幾分的輕視及侮辱,因為當時的信徒與教外的人在思想上、行為上完全不同。有一位歷史家評論說,當時的基督徒是眾人惡、惡眾人。怎樣說呢?因為信 耶穌的人離棄罪惡及敗壞的生活,不與當時腐化的社會同流合污,因而招致社會一般的反感。
這正應驗主的話說:「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是靠上帝而行。」(【新約】約翰福音三章20.21.節)
何以謂「惡眾人」呢?基督教豈不是講求愛的宗教,高頌愛的教義,實行愛的生活;連敵人都待之以愛,然而卻說惡眾人,豈不是矛盾麼?基督徒惡眾人,並不惡眾人本身,乃惡眾人所思、所行的惡行。換句話說,因過於愛人,所以惡那支配人的惡者 ── 惡魔。這樣,眾人惡,惡眾人,事實上是眾人惡,而愛眾人。
教會(Ecclesia)的原意是「被召出之團契」,或「聚會」,則被分別的意思。基督徒也同樣有被分別的意思。舊約聖經第一卷創世紀記載人類的敗壞,第二卷出埃及記乃記載 神的揀選及救贖。(分別出來意思)
基督徒必須分別為聖,非單是時代的需要,亦不是教會的政策,乃是 神的旨意。這裡所說的「為聖」或「成聖」是什麼意思呢?
我們國人自古以來雖有希賢希聖的願望,但要達到所謂「聖」,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連孔子都不敢自以為聖,他說:「若聖與仁,則吾豈敢。」因為人根本無法成聖,所以在社會上「聖」與「怪」往往被人糊混使用。
(諸如沒結婚的單身漢被稱為聖人,一見異性臉就紅起來,就稱為聖人,或一副嚴肅,不露笑容的人也稱為聖人等等。事實上他們是怪,決不是聖)
那麼基督教所說的聖是什麼意思呢?聖是俗的相對語。從世俗分別出來,而歸於 神的過程稱為聖別,分別出來後完全歸服 神的狀態為成聖。「分別為聖」有三方面的意義。
地位的成聖
成聖是耶穌基督為信徒所成就之功,祂視自將我們從世界分別出來歸於 神。「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成聖。」(【新約】希伯來書十章10節)因此,凡信耶穌基督為救主的,在地位上已被分別為聖,即稱為聖徒。
「基督耶穌的僕人 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新約】腓立比書一章1.節)即使在生活上仍是屬肉體的,有許多罪惡的哥林多教會,保羅卻稱他們的為聖徒。(【新約】哥林多前書三章3.節,六章11節)
許多人以為分別為聖的生活是毫無過犯,完全的狀態,即靠著自力,為達到此階段拚命努力。(這種人用心可嘉,但忘記聖與重生是神的工作)一個人若不受 神的聖別而歸於祂,任他怎樣努力成為聖,畢竟都與神無關。
神是聖,屬祂之物稱為聖物,屬祂的房屋稱為聖殿,屬祂的水稱為聖水。如,屬於祂的罪人就稱為聖徒了。地位的分別,既是 神的工作,乃因 神的恩典,我們只要感謝感激的心領受,繼而努力求名符其實,不負被分別為聖之恩。
在日治時代,我認識一位醫師,是醫學博士,他的夫人是個文盲,目不識丁。雖然如此,人人也稱她為博士夫人,事實上她的地位確實如此,因為婦以夫為貴。但若論她的談吐,待人接物,連一點博士夫人的樣子都沒有,是個十足的鄉愚,但她的丈夫卻很愛她。
所幸者,此夫人也知道丈夫之愛,自知被人稱為博士夫人很不配,但也不敢否定她的地位。因為她做博士夫人是既成的事實,所以她就用心學習造就本身,一來可榮耀丈夫,二來可以充實本身,無愧作一位博士夫人。
因此她就開始來教會參加禮拜。四十多歲開始學習白話字,同那些小朋友學習ㄅㄆㄇ..... 雖然有人以她為笑柄,嘲笑她,但她卻毫不在焉,繼續她的努力。有志者事竟成,不久就學會讀聖經,看教會報,又因此而得信仰及知識。
當時是日人的天下,不識日語非常不便,見日人如啞吧。她家係地方的名門,常有地方紳士及日本官吏出入,因她不暗日語,諸多不便,所以她就再接再厲,學習日語,從五十音開始,牛母死去,雖然鬧出許多笑話,她並不因此半途而廢。
皇天不負苦心人,她終於學得一口流利的日語。以後不但有博士夫人之名,且有其實。因為她有常識,又有禮貌,看得來,講得通,舉止又大方。我們基督徒也該如此,不可止於地位成聖,必須追求生活上真實的成聖。
【新約】彼得前書一章15節:「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召」是指主分別我們為聖的意思。
約翰福音十五章16節:「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意思也是同樣,都表示地位的成聖。關於分別為聖的問題,我們必須先檢討,我們是否屬於 主,歸於 神的人。
生活的成聖
將「聖」的稱呼咐加於任何物體,或器具,使之成為聖物,只是物主的意思,無需徵得物體或器具的同意或承認。因為物體是無生物,既無意志,當然無道德上的影響及責任可言。比喻將一個地上骯髒的痰壼洗乾淨,放在桌上當作花瓶使用,它的地位雖然因之而提高,但卻不能拒絕人不再向它吐痰。
「聖」用於物質器具雖然如此,但用於人即完全不同了。因為人有生命,有意志的自由。所以 神將人分別為聖,還要看那人本身願意為使 神使用與否。這事可比一位富人到貧民窟去帶回一個貧兒,收養為己子,並為他入藉。
但那貧兒卻很不願意,因不慣於幸福清潔的生活,仍跑回那簡陋骯髒的老家去。儘管他的養父屢次親去把他帶回,多方勸慰,真情厚待,但他硬愎拒絕,不願意接受。這樣雖名為富家兒,生活仍然乞丐樣,實在不像樣子,可能終而被棄,喪失兒子的名份。所謂朽木不可雕是也。
神將我們從罪惡裡分別出來,要我們成為聖,我們必須願意接受祂的恩典,順服祂而讓祂改造,盼能成為更合乎主用的器皿。 神藉著祂的獨生子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犧牲的功勞,已經將我們信祂的人從罪惡中救出,並且將極大的地位賜給我們,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子。
如今祂又藉著聖靈的工作,逐漸改變造就我們,使我們愈與基督相似。(【新約】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新約】以弗所書五章25~27節,【新約】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3~24節)
地位的分別為聖是 神在耶穌基督為信徒所作的工作,生活的分別為聖是信徒同意接受 神藉著聖靈在他們身上所作的工作。這當然必須有信徒本身自潔的意志。【舊約】約書亞記三章 5.節:「約書亞吩咐百姓說,你們要自潔,因為……」
基督徒要如何自潔?聖經在【舊約】詩篇第一篇有一個很好的提示。在第一節裡面有三個「不」字,即「不從」、「不站」、和「不坐」。這三個「不」表示完全與惡人分別;在思想上、行動上、工作上都不與他們同夥。這是消極的分別為聖。「不」並不叫我們出世界,乃叫我們不屬世界。
主耶穌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翰福音十七章15~16節)不屬世界是與世界分別出來的意思。第一是計謀分別 .....思想成聖。第二是道路分別 .....行為成聖。第三是座位分別 .....人格成聖。
生活的分別為聖,在消極方面是不與罪惡結伴妥協,在積極方面是「要……。」(【舊約】詩篇一篇 2.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耶和華的律法是祂的道;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一一九篇10節)暗夜若無光,就什麼都看不見;高低、大小、潔污都不能分別。如此,一個人心中若無 神的道,就不知道什麼是聖潔,什麼是俗化。
神分別我們為聖,我們必需求聖潔的生活。我們不僅祈求聖靈的保護,使我們得保持成聖的地位,且要求祂幫助我們,使我們能有成聖的生活。
完全的成聖
生活的成聖是相對的、進步的;完全的成聖是絕對的,完善的。這就是說,信徒在地上可以達到有限度成聖的生活力,但不能達到絕對完善的成聖地步。生活的成聖是一進一日,日深一日,是沒有止境的。有些教會的人主張說,一個基督徒重生之後就立刻完全成聖,他不但不再犯罪,也沒有犯罪的可能。
這種說法不合聖經的道理,【新約】約翰壹書一章 8.節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都知道約翰的書信是寫給已經信主的基督徒,並非寄給未信主的異邦人。
這裡所說的罪乃是信徒信仰生活上的軟弱與失敗。所以基督徒若不是時時儆醒,不斷地追求進步,仍有跌倒失敗的可能。
我們要知道,基督徒雖然已經重生得救,但還帶著血肉之體活在世界上。因為撒但勢力縱橫,我們防備他的攻擊斷不可鬆懈。我們不可說自己是一個完全成聖的人,不會再犯罪。「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新約】哥林多前書十章12節)
基督徒要等到將來與主見面之時,才能達到完全的成聖。(【新約】約翰壹書三章2.節,【新約】以弗所書五章27節)基督徒在現世的生活是戰鬥的生活,我們必須提高警覺,謹防魔鬼的攻擊,且要自潔追求進步。
保羅勉勵青年傳道人提摩太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摩太前書四章12節)盼望我們也藉著聖靈的幫助,在各樣的生活上顯出成聖美好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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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的煩惱
主日崇拜完畢,大兒子對他的媽媽說:「媽,你聽見剛才講道的人說『煩惱』是一種罪惡嗎?」(因為他的母親常常為小小的事情擔憂和煩惱。)
小兒子插嘴說:「千萬不要這樣告訴她,難道你不知道她現在又會因為自己犯罪而加多一種煩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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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10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