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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信心小的人,將心帶到天上;信心大的,將天帶到心裡       ........司布真 

27. 亞伯拉罕的奉獻

奉獻是聖靈在信徒心裡的工作,他們將整個人生獻給 神。基督徒的奉獻在外部的表現,消極方面是絕對服從,積極方面是尋求與遵守   神的旨意。

奉獻是以 神為中心的生活;因 神而活,為 神而活,乃是基督徒奉獻的生活。基督徒為什麼要奉獻呢?因為是:

(1)神的憐憫「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新約】羅馬書十二章1.節)

(2)信徒不是屬自己,乃是重價買來的「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新約】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

(3)奉獻乃聖徒成聖的途徑「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馬書六章19節末)

(4)基督的愛的激動「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五章14、15節)

(5)奉獻是難得的機會「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新約】約翰福音二章 8節)

(6)乃是理所當然的「你們如此奉獻,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十二章 1節)


新舊約聖經中,凡真摯敬畏上帝愛主愛教會的人,都是完全奉獻的人。奉獻是基督徒信仰必然的具體表現。在歷史上雖有奉獻非出於純粹信心的實例,如舊約時代該隱,使徒時代的亞拿尼亞之輩的人,但大部分有信心的人的奉獻都是出於真誠的心。

所謂有信心的人乃指那些確實重生,明白上帝的大愛,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曉悟世上的虛空而相信一切的盼望在乎主,願意為主而生,為主而死的人。

因此,一個有信心的人當然了解一切的所有均屬於主,自己不過是上帝的管家, 神所交託之物應該還給上帝,視奉獻為基督徒當然的行為,必有信心的實際表現 ......奉獻附隨著。

明乎此,教會的指導者就不必為教會的奉獻而憂,而當為信徒的信心而憂,因為奉獻是信心的果子。亞伯拉罕以色列民的祖先,也是我們所謂外邦人的信心之父,之所以稱,乃因為他是一位憑藉信心的偉大人物。

亞伯拉罕雖不是一位完全的人,但他的信心,順服與奉獻充分地可做我們的榜樣。亞伯拉罕有信心,所以甘心奉獻;因為他甘心奉獻,   神就大大的賜福他。信心、奉獻、得福三者是不可分離的。我們根據聖經來思想他怎樣奉獻他的兒子以撒

(一)絕對順服

「這些事以後,上帝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舊約】創世紀廿二章1.節)

「我在這裡」是信徒對   神應有的態度,這表現:①我不離開  神,②我不逃避  神,③我喜歡聽  神說話,④我現在預備好了。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技,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世紀廿二章2.節)

亞伯拉罕對這樣困難的要求毫無異議,完全順服。有人說,亞伯拉罕對於   神的要求未予推辭是因為他不善詞令之故,但事實並非如此,據創世記十八章22~33節他為所多瑪祈求上帝的記載,可知他是一位善言的人。

他為了他人的事善計較,但至關於本身的事,無論   神對他如何要求,即使要犧牲本身的生命,也不推辭。因為他知道他自己的地位不過是管家、是僕人,對主人是不該異議或推辭的。

如果亞伯拉罕要對   神提出異議,是有相當的理由的:

①他可反責   神謂殺子是不道德的事,又可求以殺牛羊代替,因為殺人是一件極殘忍的事。

②他得要求   神說明殺子獻祭的理由,因為殺子是一件不合道理的事。

③就人情而言,以撒亞伯拉罕的親生子,而且是獨生子,如今若將此獨生子殺死,以後子孫從何而來?

④他不為   神的聲望擔憂說:「如果我真的依祢的話殺了以撒,這事不但會令人譏笑,且勢將影響祢的聲望,以後恐怕無人再敢敬拜祢了。」

⑤他不與   神談條件說:「殺死以撒,把他獻為燔祭好了,但必需等到他娶妻生子留了後裔之後才付諸實行,殺來奉獻。」

⑥他並沒有說:「奉獻很好,但這事必先徵得本人的同意。」他不以巧言逃譬責任。

⑦不要求   神先作保證說:「如果以撒真的會復活,或是我再能生子,如果祢先給我保證,我就奉獻。」

亞伯拉罕得藉以下的七條理由拒絕 神的要求,但亞伯拉罕並沒有這樣作,他毫無異議完全順服 神。


(二)實行迅速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創世紀廿二章3.節)亞伯拉罕聽見了   神的話之後就立刻付諸實行。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這句話表示他對   神的態度何等誠懇。我們無論上禮拜堂參加禮拜,或為   神作什麼工作,應要效法亞伯拉罕誠懇的態度。如果亞伯拉罕故意拖延時間,後果將變成怎樣呢?

①這事也許為鄰居所知,可能受阻礙而作不成。②可能會忘記   神的話。③趕不上   神所指示的時間而不得著   神的喜悅。

亞伯拉罕得到   神命令之後就立即去迅速實行。我們也當效法他迅速實行   神的話。


(三)準備妥善

「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創世紀廿二章3.節)「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創世紀廿二章6.節)

妥善的準備是愛與真摰的表現。如作父親的為愛其子備升學資金,結婚費;作母親的為了女兒準備嫁妝,包括金飾、寶石、衣服、家俱、收音機、摩托車、針車、手錶、熱水瓶、茶杯、皮鞋、木屐 ...... 等東西應有盡有。

大衛因愛   神,雖然自己不能為   神建殿,但他為   神準備了建殿的許多材料。【舊約】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5.節)亞伯拉罕為獻以撒備妥了一切需要的東西,連一把刀,一根木頭,一條繩子都準備妥善。

(四)除去阻礙

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創世紀廿二章5.節)

聖經裡有幾次記載,主   耶穌在重要的場合裡只帶彼得雅各約翰參加。這並不是說   耶穌有重此輕彼,或待人不公的心。這是關於門徒靈程的問題,因靈程較底的人不能理會靈程較高的人的作為。

他們既不能理解,就不能同心,若不同心就不能有良好的效果。亞伯拉罕是一位久經世故,深知信仰生活的人,所以他知道人的敵人往往是自己家裡的人。

為要在最重要關頭免受僕人們的阻擾,就把他們留在山下,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羅馬書八章5.)屬肉體的人不能理會體貼屬靈的人所做的事。

正如彼得阻止主   耶穌的受難,那些僕人們很可能會出來阻擾亞伯拉罕的作為。我們當效法亞伯拉罕除去容易纏累我們的因素,能自由自在的為主奉獻。

(五)克服私情

基督徒遭遇試煉,之尤其是親人的死亡的時候,難免心裡難過,因為這是人的常情,不過基督徒雖悲痛卻不致絕望。基督徒應該以信仰克服人情上的痛苦,且藉著所遇見的試煉學習背十字架及順服的功課。

亞伯拉罕此時此地的心情必定痛苦萬分,這是沒有親自嚐過同樣經驗的人所難想像的。我們從以下的幾項事可以想像他當心情:

以撒是他的獨生子。②以撒是他所愛的兒子。③以撒是他晚年生的兒子。④以撒是一個順服父親的好兒子。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創世紀廿二章 6節)

大衛聽見那背逆的兒子押沙龍死了,卻為之心裡傷慟哀哭【舊約】撒母耳記下十八章33節)何況以撒是一個好孩子,怎能不傷慟呢?

以撒已長大了,已行年及冠了。⑥做父親的要親自拿刀殺害自己的兒子,這更難當。⑦從家裡到摩利亞山有三日的路程,時間太長。他雖然經過時間的考驗,但時間並未沖淡他的決心。

以撒問他說:「父親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創世紀廿二章 7節)此時的這句話必如利刄刺入亞伯拉罕的心裡,使他的心腸寸斷。

亞伯拉罕為了獻以撒的事在心靈裡必日夜交戰,但最後他克服了私情而得勝了試探及苦痛。

(六)決然實行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創世紀廿二章10節)

亞伯拉罕不僅帶他的兒子以撒到達山上,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且捆挷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親自拿刀要殺他的兒子,這是他真實的決心。他不在那裡矯揉造作,故弄亦虛而問   神說:「真的要作嗎?」

以虛偽的表演求討上帝的同情。他真誠實意要殺以撒,所以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創世紀廿二章12節)

亞伯拉罕的行動決心不是情感一時的衝動。因為經過三日的時間,他已得勝了心裡的掙扎,他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可見他的行動是出於他意志的決定。

我們為主工作或奉獻,貴在真誠,決不可出於情感一的衝動。神喜愛我們出於真誠堅決的意志所決定的行動。

(七)復活的信仰

「他以為 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19節)

「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創世紀廿二章5.節)

這句「回來」是指著他倆都要回來的意思 。基督從死裡復活,作我們復活的保證,因此基督徒確信復活的真理。但在當時亞伯拉罕有這樣的信仰,真難能可貴的。

我們若有復活的信仰及永生的盼望,就必有喜樂,感謝與奉獻的生活表現,因為奉獻並非落空,乃是積蓄於天。奉獻是將   神交託我們之物奉還給主父   神,且將真誠的感謝附帶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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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八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78年9月14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3年 9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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