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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耶穌並不是行祂所傳的,而是傳祂所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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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二)」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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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三喜感恩禮拜謝詞
1. 愛惜光陰
2. 談「和」
3. 至死忠心
4. 林律師府上家庭禮拜
5. 慇勤不可懶惰
6. 可否與爭?
7. 彼得的過錯
8. 洗禮與聖餐
9. 追思禮拜(於林尊卿先生府上)
10. 談祭祖
11. 處世為人、知人得人
12. 生根建造
13. 思念
14. 人性的特徵
15. 耶穌為門徒禱告
16. 福音的起頭
17. 受苦有益
18. 訂婚的教訓
19. 談憂懼
20. 談心術
21. 守日、教訓、驅邪
22. 忍耐到底
23. 經商與信仰
24. 模範的僕人 --- 施洗約翰
25. 愛心
26. 求益處
27. 自由、愛心、根基
28. 一知半解
29. 似是而非的道理(一)
30. 似是而非的道理(二)
31. 似是而非的道理(三)
32. 愚人荒的世代
33. 似非而是的道理
34. 似非而是的作為(一)
35. 似非而是的作為(二)
36. 基督徒與教會
37. 不得已
38. 兩全其美與令人失望
39. 錢財(一)
40. 錢財(二)
41. 日子
42. 三喜感恩禮拜謝詞
43. 貪益不滿
44. 自強不息
45. 找理由
46. 突破
47. 東方的博士
44. 自強不息
澎湖伯講道集(十二) ========== 中文的「貪」與「貧」不但字形相近,事實上字意也頗有相通之處。一個貪得無厭的人,儘管家財萬貫,他還是可憐兮兮的喊窮。貪的人永遠不會知足,不會感謝,不會喜樂,更不會慷慨。
傳道書五章 10節說: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會因得利益知足……」
這不是貧窮者對富戶嘲笑的話,而是富甲天下的
所羅門
的經驗之談。查考古今中外之歷史,因貪而致失敗者不計其數,其中富貴如君王者還佔了很高的比例呢。 何謂
**貪**
,簡言之,即不肯安於自己的份。因此而生出過份之行為,如侵犯、侵佔別人的份都是貪。那麼,把公共用地暗中登記為自己教會之所有也不能說不是貪了。 基督教是反對貪心、恨惡貪心的,因為 神的誡命不僅第八條教人
「不可偷盜」
(出埃及記廿章15節)
第十條更教
「不可貪戀
(心思意念)
人的房屋,也不可貪變人妻子、僕婢、驢並其他一切所有的。」
(出埃及記廿章17節)
在舊約時代神常以極刑
(死)
來處罰犯貪的人,例證不勝枚舉,
亞干
不過是其中之一
(【舊約】約書亞記七章25節)
,還有很多人因貪而致死
(參看【舊約】民數記十一章33節)
。
基哈西
因貪財而羅患大麻瘋,還算是很輕的處罰呢
(【舊約】列王紀下五章27節
)
! 有人說,那是
舊約時代
不能再算為罪了。胡說八道!曲解神旨,莫此為甚!
新約時代
其實更為嚴格,不僅不可貪財、貪色,連貪名都不可以,如
亞拿尼亞
和
撒非喇
夫婦不是因為貪名而欺哄聖靈以致立即倒地死亡嗎?
(【新約】使徒行傳五章 1.~11節)
而且
新約聖經
中 主
耶穌
最首要的教訓就是教人不可貪心,說:
「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
(包括貪財、貪色、貪食、貪名等)
,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新約】路加福音十二章15節)
誰都知道,拜偶像是最嚴重罪,因為它犯了第一誡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
【舊約】
出埃及記20章3.節)
和第二誡: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
(
出埃及記20章 4.節)
然而基督徒更不可不知:
「貪心的就與拜偶像一樣。」
(【新約】以弗所書五章 5.節末句)
可見貪心是非同小可的罪啊!
【新約】
提摩太前書六章 9.~10節
保羅
說:
「但那些想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沈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變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可見貪心的者則無藥可救
(他的胃口大得全世界也填不滿了)
,我在所著「公義的信息」裡說過:「縱使有錢難買命,須知無藥可醫貪。」正是他們的寫照。下面有一個故事寓頗為深遠。大家千萬不可只當作笑談:
.....................
「有一天,一個聲音對我說一直往前走,途中不要吃任何東西!那時,我看到一塊餅乾好像很好吃,但是那聲音卻不斷地告訴我:不要吃!走了一段路,我看見一塊蛋糕,比先前的餅乾更令人喜愛,可是那聲音還是說:不要吃!因此我便掉頭不顧,繼續往前走。 不久,又看見前面擺著一隻烤鴨,發出金黃色的光澤,不用說一定香酥可口,令人垂涎欲滴,可是那聲音告訴我前面還有更好的東西!因此我把唾液嚥回去,再向前行。 我又看見了什麼呢?啊!原來是一隻蒸熟了羊腿。羊肉本是我最喜歡吃的東西,而此時我也實在餓極了,便決定不再理會那阻止我的聲音,讓它去自說話。我停步便大嚼起來,那香噴噴羊肉使我全身發熱、膨脹,舒服極了。 等到我吃完了,不料竟發覺我的軀幹、四肢都粗壯多了,比先前足足長大了一倍。因為軀體的增大,使我更飢餓異常,便自然而然地想到那隻烤鴨。 於是我回轉身急奔,直到擺放烤鴨的地方,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來就啃。不消片刻,就只剩下一小堆骨頭了。而我的胃好像還是空,只好再撿起那些骨頭吃下去,並繼續往回走,去找那一塊蛋糕充飢。 走著走著,在汗流浹背之餘,看見自己的影子竟比剛吃了羊肉時又再增長了好多了。到了蛋糕的地方,我已餓得發昏,把它拿起來一口就吞下去,然而對餓卻毫無幫助,我忍不住四肢顫抖,快要支持不住了。 最後,我也不知道如何捱到了起點,拿起了那一塊餅乾來。我這時已長成了一個巨無霸,然而因為俟餓過度,竟弱得比一個待哺的嬰孩還不如。 這一片小小的餅乾,與我龐大如山的軀體形成極其諷刺的對比。它對我能有什麼幫助呢?望著這塊餅乾,我不覺涕淚交流,後悔為什麼不聽那聲音指引。可惜大錯鑄成,悔恨已晚了!」
.....................
這個故事說中了一切貪心的人的通病。一個貪心的人不要說吞下四甲多墓地,就是全世界都吞下去他也決不會滿足。
傳道書二章 4.~10節
記載
所羅門
建造房屋
(王宮)
、園囿,栽種果樹,挖築水池,買奴蓄婢,牛羊成群,財寶無數,有歌唱男女、各國珍物,各色妃嬪。心所願的、目所好的,應有盡有,勝過以前在耶路撒冷的眾人。 可是他最後卻嘆息說:
「後來我察看我手所經營的一切事,和我勞碌所成的功,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
(
【舊約】
傳道書二章1.節)
他在大徹大悟之後說:
「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
(
傳道書九章10節)
所羅門
叫人目破物質世界的享受,及時盡人應當盡的本份,這樣雖然不錯,但是缺乏令人行善的力量,因為所要去的地方是陰間
(沒有活潑的盼望)
。 基督徒則不同,我們乃接納並確信
保羅
在
【新約】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8節
所說的:
「以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
我們的結論是:「貪慾無厭,徒貽虛空與後悔;多作主工,益增盼望和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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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5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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