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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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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我的手裡曾有過許多東西,但是都失去了。不過我放在 神手裡的,仍然是屬我的。 ........
馬丁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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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九)」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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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劉美惠女士的略歷
1. 神與人的關係
2. 信主的人生有什麼
3. 愛心與公義
4. 責備(一)
5. 責備(二)
6. 劉美惠女士的略歷
7. 夫妻死別之哭
8. 苦命母子之哭
9. 親人相認之哭
10. 以掃後悔之哭
11. 兄弟重逢之哭
12. 轉身退去哭了一場
13. 急忙尋找可哭之地
14. 兄弟相認之哭
15. 生會與死別之哭
16. 為兄弟無知而哭
17. 追思與紀念(王秀英長老安息百日)
18. 信徒的房屋
19. 人生如船過海
20. 人生需要耶穌
21. 亞伯拉罕的子孫
22. 分別為聖
23. 宣言與選召
24. 祂來為我們做什麼
25. 至友耶穌(一)
26. 至友耶穌(二)
27. 為神學生作媒並證婚教訓
28. 生日感恩禮拜
29. 彌月感恩禮拜
30.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一)
31.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二)
32.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三)
33. 箴言廿六章4節與5節之研究(一)
34. 箴言廿六章4節與5節之研究(二)
35. 箴言廿八章3節研究(窮人欺壓貧民)
36. 箴言廿八章 5.節研究(壞人不明白公義)
37. 箴言廿八章6.節之研究(一)
38. 箴言廿八章6.節之研究(二)
39. 相信基督的復活
40. 人生與死亡(一)
41. 人生與死亡(二)
42. 司提反講論祖宗(追思禮拜用)
43. 黃府聖別禮拜(除偶像)
8. 苦命母子之哭
澎湖伯講道集(九) ========= 人生八字的第一個字即為「哭」。哭是與生俱來的。研究哭可以認識世界和人生。現在我們就從聖經裡來目人在什麼時候哭,以及哭含有那些人情味和人生真諦。
【舊約】
創世紀
廿三章2.~3.節
記載:
「
撒拉
死在
迦南地
的
基列亞巴
,就是
希伯倫
。
亞伯拉罕
為她哀慟哭號。後來
亞伯拉罕
從死人面前起來,對
赫
人說 …
…
」
這是
亞伯拉罕
為妻子
撒拉
的死哀慟啼哭和為她交涉墓地的事。
亞伯拉罕
和
撒拉
是一對相愛的夫妻。他們在故鄉結了婚,蒙 神召命出了
吾珥
。他們在順服 神,走信心的道路上同心
(
創世紀
十二章5.節)
,他們也同蒙 神的應許。 他們也同樣有信心的軟弱,曾向
埃及法老
偽稱兄妹。他們也想藉人的方法
(納
夏甲
為妾)
以傳後嗣,為此受到 神的管教與對付。他們也同蒙 神賜與新名。 本來他們的名字是
亞伯蘭
、
撒萊
;神親自為他們改名為
亞伯拉罕
、
撒拉
,意為多國之父、多國之母
(十七章)
。他們夫婦年齡相距十歲
(十七章17節)。
撒拉
天生麗質,連國王也看中她。可是她敬畏 神,又順服丈夫,甚至稱
亞伯拉罕
為主
(
【新約】
彼得前書
三章6.節)
。他們離開
吾珥城
時,年齡各為七十五與六十五左右
(十二章4.節)
。 他們生
以撒
時,
亞伯拉罕
年己一百歲
(廿一章5.節)
撒拉
為九十歲。老年生子謂「老蚌生珠」,他們的喜樂不難想像,難怪他們喜笑了(
廿一章6.節:
撒拉
說, 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
)。 但
撒拉
卻不容
夏甲
與
以實瑪利
戲笑
(廿一章9.節)
。在
以撒
斷奶的日子,
亞伯拉罕
設擺豐盛的延席
(廿一章8.節)
,而
夏甲
母子由於戲笑致被趕逐。
亞伯拉罕
雖然心裡難過
(廿一章11節)
,但還是照辦了。因為他愛
撒拉
,又順服 神。所以基督徒為了 神在我們身上的計劃與見證,要不惜割斷肉體上所喜愛的,免受感情的糾纏。 總而言之,
亞伯拉罕
為了順服 神與愛妻子,便犧牲了自己。然而像他們這樣恩愛的夫妻也不能沒有分開的日子,所謂「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限來時各自飛」是也。
撒拉
死時年為一百廿七歲
(廿三章1.節)
。
撒拉
嫁給
亞伯拉罕
最多四十歲
(
以撒
結婚時年四十歲)
,也許只有三十或三十五歲而己。這算來她與
亞伯拉罕
一起生活有九十年以上,真是不可多得的漫長夫妻生活。 所以難怪
撒拉
死時,
亞伯拉罕
為她哀慟哭號,這是真情的流露啊!幸虧
亞伯拉罕
身體還健壯,不然的話可能同日相隨而去,同一個忌辰不令子孫省事嗎?
【舊約】
創世紀
廿五章 7.節說: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
那就是他比
撒拉
多活了四十八歲
(太太逝世後還活三十八年)
。他為了有個伴而續絃
(廿五章1.節記載他再娶一妻名
基土拉
)
。 雖然元配妻子死了可以再娶,可是
亞伯拉罕
與
撒拉
伉儷情深,他的哀慟哭號出於真情,是可以理解與值得同情的。從
撒拉
的死我們可看出: 一,無論多麼好的夫妻終必分離; 二,人死並不依年齡大小排定先後; 三,女人壽命不一定比男人長; 四,有人說,夫婦之中誰先死誰較有福氣,這話是真的; 五,老邁的人死了,人還是會捨不得,並不因其壽數已高而視為當然; 六,活人雖然哀慟、哭號,仍不能不從死人面前起來
(所謂節哀順變是也)
; 七,活人必須料理死者後事
(人既已死,入土為安也)
。 我們對死去的親人應抱持什麼態度呢?我們不必老是看著他
(她)
的遺體不忍離開,我們應回想他以往的種種,想像他現在的情形,更要相信及期望將來的重聚之樂。
【舊約】
撒母耳記下
十二章
記載
大衛
為愛子之病懇求 神,而且禁食,在內室終夜躺臥地上。但當得知愛子已死時,他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衣裳,進 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
(
撒母耳記下
十二章20節)
。
大衛
為什麼這樣呢?一般人都是在聽見噩耗的瞬間就昏厥過去,或者放聲大哭,哭得死去活來,而且不思飲食、衣衫不整,甚至涕淚一概不予擦拭。可是
大衛
卻一反常人,難道他不近人情麼?不是的,他作的對。我們聽聽他對臣僕解釋的話。
大衛
說:
「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 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
(撒母耳記下十二章22~23節)
可見他不僅看得開,而且看得透。
【新約】
帖撒羅尼迦前書
四章13~14節
保羅
也說得很清楚:
「論到睡了
(死了)
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 耶穌死而後活了,那已經在 耶穌裡睡了的人, 神也必將他與 耶穌一同帶來。」
有的宗教,如回教以及基督教中某教派,有禁止在親人喪亡時哭泣的規定。他們說:「死是可喜的。哭表示沒有信仰。」我想這種主張是不近人情的。 禁止人哭與命令人哭同樣是不自然的。連主 耶穌在
拉撒路
墳墓前都情不自禁地哭了出來呢。
(
【新約】
約翰福音
十一章35節)
我在佈道時曾說過,基督徒遭父母親朋之喪時仍可有哭泣。不過一個真正誠實的基督徒哭泣時應該是: 一、不像唱歌
(好聽卻無感情在內)
;二、不作假哭;三、不藉哭攻訐他人;四、不哭題外事;五、不哭出絕望的話。 因為我們不但相信靈魂不滅永在,更相信肉體復活,相信再會,相信天家,相信放生,相信在那裡永不再分離。既然這樣,何必絕望呢?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8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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