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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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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世上「美人」多薄命,原因第一由於驕傲;第二因驕傲而成為無知;第三因無知而被人愚弄。
所以被稱為「美人」者要小心,追求「美人」者更須戒慎。
基督徒則要追求在屬靈上成為基督心中的「美人」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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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三)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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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屬靈戰爭
1. 和為貴
2. 悔改不是什麼?(一)
3. 悔改不是什麼?(二)
4. 悔改不是什麼?(三)
5. 結婚教訓
6. 要不得的機會
7. 現今的機會
8. 莫須有的「機會」
9. 正與反的「好」機會
10. 作記號與作紀念
11. 根(一)
12. 根(二)
13. 臉皮可否健康?
14. 好丈夫與好妻子
15. 執事孫兒週歲感恩禮拜
16. 保羅談刺
17. 人與人(待人之道)
18.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一)
19.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二)
20. 向冷廟燒香
21. 外邦人(一)
22. 外邦人(二)
23. 克難忍成
24. 十字架下七言
25. 慎選長執(一)
26. 慎選長執(二)
27. 慎選長執(三)
28. 慎選長執(四)
29. 向非拉鐵非教會看齊
30. 合乎神用的器皿(一)
31. 合乎神用的器皿(二)
32. 合乎神用的器皿(三)
33. 論錢財
34. 信徒與習俗
35. 忍耐的益處(一)
36. 忍耐的益處(二)
37. 憐憫人的主— 耶穌
38. 屬靈戰爭
39. 黃完長老追思禮拜
40. 知足與幸福
41. 末了的話
42. 立志
43. 同情他人
40. 知足與幸福
澎湖伯講道集(三) =========== 人們常說:「雁過留聲,虎死留皮,人死留名。」這話有沒有教人求取虛名、沽名釣譽的意味呢?頗值得我們來研究探討。「雁過留聲,虎死留皮,人死留名。」作者是誰已不可考,不過可想像得出此人一定對人生有深刻的認識和修養。 這話的意思當是說,人生在世要有理想和目的,要有一番作為
(榮神益人之事)
。不可糊里糊塗地混一輩子,結果與草木同腐,便無意義和價值了。其實草木也有其用途與好處,而糊塗的人生簡直連草木都不如呢! 鴻雁從天空飛過,還要把它的鳴聲送到人們的耳中,使人們知道鴻雁過去了,而連想到該是什麼季節了。我們生而為人,總不好在世上混一生就算了。縱不能幹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業,死後名留史冊、流芳百世,也該按照神所交託的,盡其所能的發揮,才不辜負此生。 人的自然生命不過短短幾十年,最多百年上下,死了便完了。我很不願意在老人壽誕時,聽到那些不可能與無意義的祝詞,其中一句尤為刺耳,說「願你活到百廿歲!」你們曾親眼看到一百廿歲的人嗎?在聖經裡雖有長壽的祝福,但找不到一百廿歲或多少歲即福的字眼。可見人就算能達到一百廿歲或更多,也未必就是福呢! 最近印尼有一位華僑牧師來台北講道,說他曾見過一副祝壽聯語是:「福如
亞伯拉罕
,壽比
瑪土撒拉
。」他又說,福如
亞伯拉罕
他感謝,壽比
瑪土撒拉
他卻敬謝
(不要接受)
。他只要
瑪土撒拉
969歲的零頭,69歲就夠了,最多再加1~20歲也很滿足,要那 900歲何用呢? 這位牧師又舉出一個實例說,在其僑居地印尼有一位八十幾歲的老姊妹,吃飽了就喊肚子餓,餓的時候給她東西吃,她卻說吃飽了。在屋裡看電視,天氣極其炎熱,她還是要穿得很整齊,說,屋裡人那麼多,應有禮貌,難怪有人說:「人老了就成了小孩。」這只是天真可笑的一面而己,尚有比此更麻煩
(令人討厭)
的事多多呢。所以
120
歲並不是福,
900
多歲更不堪想像了!
【舊約】
傳道書三章11節
說:「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
」誰都知道,過時的日曆是無用的,過時的花不好看,過時的竹筍不中吃。人的一生也有其美好的時限,我們不可妄求過時、超時、失去時效或不按其時的壽數。 我們也必須記住生命乃在於 神,所以對於那些年邁體衰、失去自由,甚至失去腦力、生活不正常的老人,我們不可厭棄他們、輕看他們,說他們已過了美好時限為什麼不死呢?其實不是他們不死,乃是他們的時尚未到,我們應該尊重他們殘餘的生命,須知尊重
(敬)
生命也就是尊重 神啊! 再者,所謂「
各按其時成為美好
」並不以人的方法、看法與意願為準,卻是按照神的規定。也許有人要問,年青力壯大有作為的不叫他多活幾年,那些老衰病廢給人添麼煩的卻讓他一年一年拖下去,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我想最好的答案也就在
傳道書
三章11節
末句:
「然而 神自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言歸本題,我們人類的自然生命只有短短幾十年,最多百年上下,連眾人公認可以活到一百廿歲的楊森將軍,不也只到九十六就死了嗎?人的肉體,死了便完了,可是我們可從幾十年的自然生命,轉進為綿延千萬年的歷史生命和文化生命。 孫文先生曾說:「以吾人數十年必死之生命,立國家億萬不拔之根基。」所謂「人死留名」,其寓意當在於此。而基督徒甚且更進一步呢! 神的兒女無論生前死後,都不希求虛浮的名。社會上有些人希求虛名,競選什麼長、什麼員...,其目的不是為民服務,而是為了「名利」。由此演變到用錢買名,甚至犧牲人格以求出名,所謂「不能流芳千古,也要遺臭萬年」是也。 基督徒對「名」應注意幾項事:一、我是否相信主名、承認主名?二、我是否傳揚主名、榮耀主名?三、在生命冊上是否有我名?四、我在教會社會作事是為主名還是為自己的名?五、我是否名符其實
(如牧師、醫生、長老、執事、教員等)
。 現在我們藉著兩節有關「名聲」與「名譽」的經文來紀念黃完長老:
使徒行傳六章3.節:
「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
在這裡「好名聲」排在第一位,因為它正是平日做人的果實呢。
傳道書
七章1.節:
「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人死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
我們可從黃長老的入木式和出殯時的盛況,看到人們對她的愛戴與懷念是多麼深切啊! 黃長老雖然不是出生於基督徒的家庭,可是她信主之後,愛主、愛教會,克盡本分,她為主所作的決不落空。依照
希伯來書十一章 4.節
(末句:
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可知她雖然死了,卻因她的信仍舊說話。 說什麼話?各人所聽也許不同,我聽到的是: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8節
的話:
**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
**
黃長老是台北中山教會的長老,所以中山教會對她的懷念必定很深。尤其每當聽到電子琴
(黃長老之公子為念其母親所奉獻的)
時,必定憶起她的一切好處。可是 神讓我們忠孝路老會從黃長老得到的,也許比中山教會更多呢! 這是事實,不待我說明大家也都清楚,就是她所結最優秀的果子 -- 江錦華執事
(林東薰長老娘)
卻在我們的教會裡,這可比十架電子琴寶貴得多了! 但願神更加施恩賜福於黃長老的內外子孫。而且不僅給他們,也給我們大家傚法得勝聖徒美好的腳步!
(黃完長老逝世週年,講於其女婿林長老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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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確實時間不清楚)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9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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