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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假如你要鄰舍認識基督像什麼,先讓他們看見,基督使你像什麼       ........ 

2. 悔改不是什麼?(一)

悔改是信 耶穌必經之門,也是得救之路。【新約】馬太福音七章13~14節所提到的窄門,就是「悔改」。何謂悔改?真正的悔改是什麼?要瞭解這個問題,最好先從反面來看悔改不是什麼(什麼事不算悔改)

一、悔改不是憂急

憂是憂愁,急是焦急,人作了壞事,難免憂愁焦急,恐怕難逃法網,受到制裁;或罪行敗露,信譽掃地,許多人因犯了罪內心痛苦,寢食難安。如同負債者眼見限期已到,無法償還,且債主催逼,決不寬延,以致憂心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有人竟因此逼得自殺以求解脫內疚,使徒猶大即其中之一例;【新約】馬太福音廿七章 3 ~ 5 節 記載得很清楚:

「這時候賣 耶穌的猶大看見 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

犯了罪只知憂傷著急而不知回頭向主耶穌認罪,以求祂赦免的人,如果不走上自暴自棄(慢性自殺)的路,便會像猶大一樣一死了之。

還有人遇到疾病、困苦或什麼難處,就憂急地向教會求助,並表示他的悔意。可是一旦教會濟助他渡過難關,他就腳底抹油開溜了;所以那些在困苦中聲淚俱下求人可憐的不一定是悔改。

憂急有一時感情衝動的,也有假意利用人的,不過真正為罪而憂傷、為得救而著急的人,也未嘗沒有。如【新約】路加福音十八章13節 記載:「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這個稅吏不但為自己所犯的罪憂愁,他也在神面前悔改(承認自己的罪、祈望  神開恩)。所以結果如【新約】哥林多後書七章10節 前半所說:「因為依著   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以致得救。」不過本節後半也說:「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彼得和猶大一樣犯了罪,結果一得救一滅亡,就是這兩種情形的最佳例證。


二、悔改不是懼怕

許多人之不敢公然為非作歹,只是因為懼怕物議、指摘或被報刊登載,以致毀損名節、打破飯碗,或害怕染上不明譽的疾病,或被判刑坐牢。這樣的情形當然算不得悔改。

據傳從前楊夢齡任無錫縣長時,大刮地皮、吸民膏血,極盡貪污之能事,因他性好漁色,有人就設計敲他竹槓。某日請他坐燈船遊覽惠泉山,正當他要上岸時,叫幾個妖豔的妓女拉他的手並攙扶他,乘其不備之時,就把此親暱的鏡頭拍下來了。

後來以此為威脅,硬要他拿出五千銀洋買(贖)回這些照片,並揚言如楊某不買則要往省城賣給省長(即向省長檢舉他)。楊某只好忍痛依其條件付款了事,但從此以後出門非常小心,不敢像以前有不檢的行為了。

然而這並不表示楊夢齡改了,他仍然是個貪墨好色的惡官,他的改變只是懼怕被人再敲一次而已。譬如老鼠看見況不對(洞外有貓),暫時躲著,不出來偷東西吃,同樣算不得悔改。

真正的悔改應該像大衛切實痛悔罪孽說:「神阿,求禰的慈愛憐恤我,按禰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禰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舊約】詩篇一章1.~3.節)

這樣看來,悔改是自己知罪,自動認罪(向  神和人)必要時也要求人赦免,並且以後不再犯罪。(參看約翰福音八章11節)


三、悔改不是卸責

人都有一個通病,就是不肯坦誠承認自己的過錯;當置行敗露時,總要多方想辦法保護自己,並將過錯的責任推諉他人;彼拉多就是一例,他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擔罷!」(馬太福音廿七章24節)

推諉卸責這一是人類老祖宗的家學淵源,所謂「亞當推給夏娃,夏娃給蛇。」許多人罪證昭然,還是延聘律師,為自己作有利之辨護,希圖脫罪或減輕罪責。

例如皮XX 瓊犯貪污,把責任推給太太;李XX 慶殺妻,諉稱自己患精神病;黃XX 先殺友滅屍,辨說楊X榮心理變態,他不堪其擾致失手肇禍等等。

犯罪者為圖脫罪,最會編造各種理由了;從前「大學之盜」王某當街搶劫失風被捕,在法庭受審時,竟辯稱劫、接有別,他不是搶「劫」,只是從那婦女手中「接」過她的皮包而已。

這麼說來,他不是強盜,乃是接收委員罷了;真不愧為博學多才的大學畢業生 --- 所謂「大學之盜」也。

犯罪卸責在 神面前不但不算悔改,還要罪加一等,因為其惡性更重也;悔改是什麼?應當如保羅坦承大罪才算數,如【新約】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所以他得蒙憐憫(16節首句),而且成為基督教史上一個最偉大的使徒。

可見任何罪人,無論罪惡之輕重,只要真實悔改,都必蒙    神的赦免和重用。須知快樂的秘訣是承認己罪,痛苦的由來是隱藏己罪,所以卸責是無用的,倒會增加痛苦;因為卸責與認罪悔改是背道而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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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5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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