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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經過大的試煉,始能有大的信心       ........莫勒 

33-10 【附件區】附件十:台灣教會公報第一二五三號

中華民國65年3月7日第三版

作者按:他們既已議決而且公告,卻不予實行。他們的理由是:

一、牧師不再提起十字園的事了;

二、交還產權要變更登記,費用高達九萬多元(現在約要六十萬元)沒法籌措。可是當王秀英長老(本會)願意以無息,不限期的條件墊借九萬元時,他們卻拒而不納,理由是恐怕人家出了錢,就在十字園的權益上有了一份。
其實我們教會已一再聲明,有關十字園的任何利益,我們除希望信徒亡故時依規定埋葬外,一切均自動放棄了。

附件十:台灣教會公報第一二五三號

..............  公義的信息  作者:呂春長牧師 ..............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4年 元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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