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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祖父做牧師、父親當長老,都不如自己信仰(或信用)好。       ........呂春長牧師 

8. 寧可

寧可的意思是這麼做倒也可以。

有幾句成語能幫助我們更瞭解其意義,如「寧為雞口,毋為牛後。」比喻寧可地位小而能自作主張;「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比喻為正義而犧牲,不願屈辱苟全(如方孝孺);「寧缺勿濫」是寧願缺少,不可多而不精(如基甸之用兵);「寧死不辱」意為寧願死去不願受侮辱,「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意思一樣。

寧可」是意志的抉擇。唯獨有「寧可」的抉擇,其他的動物則沒有。我們尊敬但以理而輕看以掃的理由,就是在吃的事上但以理「寧可……而不吃」(參看【舊約】但以理書一章8.節,14~16節)以掃則不然。

以掃不是寧可不吃,倒是非吃不可(寧可吃而死,不願死不吃),如【舊約】創世記廿五章30節:以掃就對雅各說,我累昏了,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又32節: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

我一向很尊敬那些根據聖經(信仰)處世為人(或者在生活中)有不變的原則而寧可吃虧的人,比方說:「我寧可一生不出嫁也不願屈從向偶像上香的條件」......或說:「我寧可餓死也不吃偷來的東西」或:「我寧可在路邊賣甘蔗汁傳道度日,也不做一個沒有骨頭的大牌牧師」.....等等。

相反話就成為:「只要嫁得出去,什麼教我都信、什麼神我都拜、什麼香我都上」.... 或:「只要肚子得飽、什麼飯──搶劫飯、殺人飯、妻女仙人跳飯我都吃」或:「只要教會那些有財有勢的長執歡迎我、給我豐厚的薪水,他們所作,無論偷人錢財、佔人墓地我都不會反對,而且為其掩護與辯解。」

沒有「寧可」原則的人只知有「利」,不知有「義」,連真理也都放在利益之下。他們朋友雖多,無非互相利用。一些有力的民意代表(立法委員、省議員)為某些怪異的團體爭取合法的宗教地位,使它化暗為明,其目的何在?

原來是某些怪異的團體的信徒為數不少,且內部團結,又很聽從其領袖的話,在選舉時是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所以才拚命為它說項,爭取為自己的票源。至於它是正是邪就管不了那麼多了,反正對「我」有利總是不會錯。他們平日便視行善吃虧為何苦,當然絕無「為行義而寧可……」之理。

以下讓我們從聖經中聆聽三個「寧可」的教訓。

一、【新約】馬太福音五章29~30節  主耶穌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仕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眼睛和手足固然人人都愛惜,可是倘若為保全它們而有喪失性命危險時,便不能不忍痛割捨了。現代醫舉也認為身體殘缺總比全身死亡強得多,所以醫院常常為人施行剜眼斷臂的手術。這非但不算殘忍的暴行,且是愛心的仁術呢!

為挽救區區數十年肉體生命尚且如此,何況為拯救永遠的靈魂呢?主耶穌【新約】馬太福音五章29~30節 的話並非要我們按照字面去行,而是要我們深切痛恨能導致永遠滅亡 ------ 下地獄的罪惡。這樣作不是感情衝動,而是理智抉擇。思想略有深度、人生經驗稍為豐富者都必了肯定。

我們的社會實在有太多為保全面子反失去面子、為隱匿家醜反把家醜傳播更廣的事例,所以還是寧可把要命的右眼剜出或右手砍掉為上策。我們對十字園的主張與行動就是在愛主身體 ------- 教會的觀點上和其他教會同工無法一致之故。我們堅持的是「寧可」,他們卻譏笑我們「何苦」惟願公義的  神鑒察判斷吧!(參看【新約】哥林多前書四章3.~5.節)

二、【新約】哥林多前書九章 保羅說:「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保羅寧可死也不叫人使他所誇的落空。他所誇的是什麼?就是不曾用過 ----「福音工作者靠著福音養生」的權柄(參看【新約】哥林多前書九章14節)保羅是個自給自足傳道人(參看【新約】使徒行傳十八章3.節,廿章34~35節)。自給傳道的好處就是不必仰人鼻息,更不必為生活袒護教會的不法或長執的跋扈。缺點就是容易驕傲、輕易離職或缺少慇勤和忠心。

保羅不像今日許多大教會的名牧師以領高薪、高級轎車代步、常常週遊列國開會為誇口。他的誇口乃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新約】哥林多前書九章18節)我極欣賞保羅這種人性的坦白,他的坦白也常常成為我的安慰。

保羅說:「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今日許多傳導人恐怕恰好相反,他們所怕的卻是死與失利,至於失信於 神、背信於人則不在乎了。雖然言猶在耳卻忘記得一乾二淨,甚至不承認曾經說過什麼話。在十字園事件中這等人我看得太多了。

我巴不得基督徒尤其傳道人(失知)都具有保羅「寧可死,也不叫人使他所誇口落了空」的骨氣,更期望基督徒尤其傳道人有寧可死而不行的路、不作的事、不講的話、不取的錢、不受的物,像但以理及他三個信仰同志一樣。(參看【舊約】但以理書一章8.節,三章16~18節)

三、【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25節:「他(摩西)寧可和  神的百姓同受苦害力,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

大哉摩西的選民節操與英雄氣魄!他之所以寧可和 神的百姓同受苦害,而不願暫時受罪中之樂,理由就在本節每一句話裡:

一、他認識 神、敬畏 神;
二、他知道希伯來人是 神的百姓(選民)
三、他認定自己是希伯來人,不為埃及的教育同化(參看【新約】使徒行傳七章22節)
四、他不選擇享受與快樂而選擇與同胞(神的百姓)同受苦害;
五、他看出埃及 的享受與快樂是犯罪;
六、他更知道那種享受和快樂是暫時的。

他那「寧可」的見識、決心與行動多麼偉大!多麼崇高!摩西在曠野四十年備受折磨痛苦,常常夾在 神人之間上下兩難,雖曾灰心求死,但他絕不為放棄埃及的各種享受而後悔。他寧可和  神的百姓同死於曠野,也不願意在埃及宮殿做皇帝。

他的精神就是基督的精神,如【新約】腓立比書二章6.~8.節「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就是寧可死在十字架上,也不肯對付當日那些惡勢力 ----- 教棍低頭。當今之世,凡要敬虔度日、忠心守道、維護真理的基督徒尤其  神的工人,都要有幾個對現實前途最不利、最恐怖的「寧可」之心裡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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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1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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