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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習慣要不是最好的僕人,便是最壞的主人       ........埃蒙斯 

43. 結婚典禮訓辭

首先向你們兩位與你們兩家恭喜,更為  神的大家庭 --- 教會加添一個新小家庭而歡喜感謝。今天你們兩位要成立的不是一種組織,不是一個機關,更不是一間小商店,也不是一所小學堂。乃是一個小家庭。

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消滅社會許多問題,尤其問題兒童、問題少年 ...... 等,必須由改良家庭開始。

如果每一個家庭幸福,則整個社會必和諧安定,而幸福家庭的基礎則建號立在夫婦婚姻生活的美滿,以及教養子女的成功上面。

我見過不少富豪人家的客廳放著至為名貴的鋼琴,可是家裡卻沒有一個能彈琴的人。那架鋼琴不過是裝裝有錢人的門面而己。不過這卻沒有什麼關係,也沒有什麼可笑,更沒有什麼危害社會之處。

可是有一件又可笑又可憐而且危害社會之事,就是不知結婚意義的青年男女竟然結起婚來,而且生男育女。他們既不知婚姻為何物,那能盡作父母的責任呢?不懂交通規則而行車難免發生車禍;不懂婚姻倫理而貿然結婚,就必製造家庭問題而害及社會。

在我們民間流傳一個故事,說有一個男孩十四歲就作了新郎。在結婚的那一天,他被人引導著跟新娘子拜堂成親。他只覺得家中熱熱鬧鬧的,眾多客人來來往往,還有樂隊吹吹打打的,自己又穿著新衣服,而且不論男女老幼都特別巴結他,對他客客氣氣的,還連聲對他說恭喜,覺得蠻好玩的。

不料到了晚上,新娘進了洞房,大家要這男孩也進去跟新娘在一起,這男孩竟大哭大叫道:「我不要跟新娘一起睡覺,我要跟媽媽一起睡覺。」

這個故事起來好像是一個笑話,其實這樣的事在我國北方是很多的。因為以前盛行早婚,尚未具備結婚的資格,不知結婚意義甚至不知結婚是怎麼一回事的男女,就糊里糊塗被家人拉在一起了。在台語「送做堆」一辭就是這個意思。

舊式婚姻是聽父母之命,憑媒妁之言。只知道結婚是為了傳宗接代,為了怕「無後為大」的不孝罪名。所以談到結婚,很少為當事人著想,更談不到當事人對結婚的看法,因此也就談不上什麼由愛情而結合的婚姻了。

無可否認的,舊式婚姻造成了許多怨偶和不幸的家庭。可是現代新式的自由戀愛結婚也不見得有什麼好處,舊式婚姻由父母作主。父母不是   神,不可能沒有錯誤。

可是大部份的父母都愛他們的兒女(我不敢說天下無不是之父母),所以他們對兒女的終身大事諒必不會太過草率,至少他們的動機都是為兒女的好處著想。

而且舊時代做兒女的大都重視孝道與做人的責任,所以許多不太理想的婚姻到後來卻也覺得甚為理想。胡適之和林語堂二位先生的婚姻就是最好的例子。

可是今天許多自由戀愛的青年自以為是最理想的一對,不准許外人甚至父母的干涉插嘴,然而結果能夠白頭偕老的卻很少,鬧婚變與離婚的比率較之舊式婚姻高得多了。

像剛才所說那十四歲作新郎的孩子,他是身體未長成(生理未成熟),這還有救藥,因為他還曉得他需要母親。再過幾年他就懂得夫婦之道,並怎樣治家教子,負起做人的責任了。

這總比今日那些早熟的太保太妹好得多,因為他們也許十四歲就不要父母,說我長大了,我要自由,我要結婚,然而不久就演出離婚的悲劇。

所以我不笑舊時代的青年知識幼稚,我反要笑今日部份青年思想太可憐!

基督徒(神的兒女)對婚姻的態度,首先要認識並正視婚姻是件大事(不是兒戲)。所以婚前要作慎重的選擇,要多祈禱,多思考,還要多看多聽,多求教於人。

萬不可為著情感衝動而盲目,以致鑄成無法挽回的大錯與悔恨。這事我現在不必再說了,相信你們兩位一定都明白這道理,都是慎重其事來到這裡向  神誓約的。願   神大大祝福你們。

選擇對象的結束就是訂婚,而結婚則是實踐與考驗愛的開始。婚姻是神聖的:  神是上帝,聖是聖潔。就是要敬畏   神又要聖潔。聖潔就是嚴守一夫一婦與愛的專一真誠。愛情不是掛在嘴上的,是要以實際行動來分享對方的喜樂與痛苦。

建立和樂的家庭,必須夫婦同心去努力。要盡量適應對方的生活,勿挑剔,多讚美,保持適度的禮貌,愛表現出來。勿疑心猜忌,更不可粗心大意。要學習欣賞對方的長處。

夫婦應同甘共苦,使興趣與知識保持平衡。要互相容忍與瞭解,要將大事化小,不可小題大作。要互相信任與鼓勵,盡力體貼對方。要立志:「我必要作一個好丈夫。」,「我必要作一個好妻子」。

總之而言之,要做到:得教會之稱讚,使父母為你們祝福,讓神給你們賜福。所以要作禮拜,要孝敬父母,更要敬畏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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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的「家庭憲法」:薪水交太太,面子給先生。凡事信望愛,不做害羞事。

△ 據說美國女人花在化粧的費用每天要九百萬美元,這個數子雖大,但並不能使得一個女人由醜陋變成美麗,何況是美國全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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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12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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