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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習慣要不是最好的僕人,便是最壞的主人       ........埃蒙斯 

28. 生日感恩禮拜

陳火枝先生今年六十歲(非實足年齡,也不是今天出生),所謂花甲之年也。我國人以天干地支紀年,甲子即為其首,其次為乙丑、丙寅……,計六十年週而復始,故亦稱環曆。

先生為人持重務實,不自誇、不張狂。而六十歲正當盛年,人生經驗又達爐火純青,正是一展才華抱負之時也。所以今晚的聚會和一般的祝壽意義迥然不同。

記得我十年前(六十歲時)應邀在某老人集會中講道,他們表示,不承認我是老人。後來經過我再三懇託,才勉強承認我是一個「老人小孩」。

現在七十歲了,不知要算作「老人什麼」呢?也許是「老人青年」吧!這樣說來,我們今晚的特別聚會只是為從老人看來,還是小孩的陳先生的生日作感恩禮拜,也是不含有老的成份的祝壽。

至於所謂「壽」者,在今天大概要七十之齡方有資格吧!我們教會敬老的對象也是從七十算起。其中有自認未老者也可以不接受鄉(本人則尚不敢作最後決定,因為進退兩難也)

古時計算年齡都是隨年月而定,這是人的生理年齡。如今則更有精神年齡、思想年齡、知識年齡、健康(體能)年齡之區分,而我想尚應該加上靈性(信仰)年齡。至於最理想情況是精神像小孩(天真)、體能像青年、思想知識像壯年、靈性修養像老人。

不久前程建勳先生六十歲生日,我也應邀去主持感恩禮拜,女宣也為他唱了祝歌。美中不足的是先生未曾參加禮拜。今晚的感恩禮拜先生雖謙辭女宣的祝歌,但此刻他卻和我們大家同聲唱詩讚美  神。而且他經常參加主日崇拜,和我們同心事奉  神。

我覺得這樣比較自然,不至於大拘謹,叫當事人覺得不自在。在家當日我讀的聖經【舊約】創世紀五章21~24節:

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世上最長壽的人..... 九六九歲)之後,與  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以諾共活了三百六十五歲。以諾與  神同行,  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

不少基督徒取名以諾,我認識的以諾有醫生、牧師、工程師、農人、駕駛員等(他們的父母都是敬虔的基督徒)。取名以諾的目的諒必不是期望得像以諾六十五歲以後還能生兒養女或像他活到三百六十五歲。

他們喜歡取名以諾的真正原因有二:一為「與  神同行」,即敬畏  神,熱心事奉主的生活;二為「神將他取去」,即所謂生前受恩,死後升天的幸福人生也。

我猜想 以諾六十五歲以前必也相信  神,不過可能較為消極。然而到了瑪土撒拉之後,他的信心乃大大振作(復興)起來。他「與神同行」就是生活不離開  神,一切順服  神了。

為何以諾在六十五歲時有如此大的改變呢?一,年歲叫人得智慧,如【舊約】詩篇九十章12節 摩西禱告說:「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

二,自覺做父親的責任,如【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1節 保羅說:「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孩子的事丟棄了。」

許多人對人生的再認識是從做父母以後開始的,俗語說的好:「給孩子親(吻)方想到父母心。」更進一步,也當會想到天父的聖心(參看【新約】提摩太前書二章15節末句:「就必在生產上得救。」

父母敬畏 神、熱心事奉主,可作兒女的好榜樣,也會為兒女帶來許多恩惠與福氣;

三,特蒙  神的啟示。按瑪土撒拉意為:「他死後(九六九年後)洪水即至。」從此以諾就與 神同行了。不過與 神同行並不是像和尚遁跡空門,不管世事。

創世紀五章22節明明的說:以諾瑪土撒拉之後,與  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由此可知:

一、與  神同行(信仰生活)並不限於兒童、青少年,成人甚至為人父母之後更為重要;
二,與  神同行是在世上,不是在天上;
三、與  神同行仍可繼續生兒養女,就是過俗世的家庭生活;
四、與  神同行仍要盡人的本份(無論士農工商),否則怎能養育兒女呢?
五,與  神同行仍可在世上活得很久(甚至三百年)

以諾與  神同行最大的福是什麼?請看【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5.節: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  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  神喜悅他的明證。」

本節指出以諾與神同行的三福:一、被  神接去,不至於見死;二、生前得著  神的喜悅;三、留下美好的見證。

基督徒與 主  耶穌同行,也可和 以諾一樣。因為【新約】約翰福音十一章26節 主  耶穌應許說:「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原來基督徒的死是結束世上肉體有限之生命,而接受(進入)靈界永久無限的生命也。

先生今年未足六十,在以諾看來,還是一個未結婚生子的少年人。因為聖經說:「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之後……」先生的兒女都是在四十歲以前生的,他六十歲已做內外祖了。

所以我們今天只期望他六十歲以後與  神同行,並祝福他像【舊約】詩篇一二八篇6.節:「願你看見你兒女的兒女。願平安歸於以色列(神所喜悅的家)。」

不過,財、子、壽等於世福在一個長成的基督徒並非最重要。即使重要,也不能捨萬福之源 ....  神,而求取。馬太福音六章33節 主 耶穌教訓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世福)都要加給你們了。」

所以我們還是期盼先生過這一環甲子之後,像以諾與  神同行,把六十當作新紀元開始,靈性、健康、事業均更蒙  神賜福,阿們!

 
一九八三年四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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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 十二個「不要想」

1. 不要想在最小的事上可以失信。
2. 不要想這一次我已十分成功了。
3. 不要想他到死也不可能打倒我。
4. 不要想我也是地球上唯一可憐的人。
5. 不要想向菜販多拿幾條蔥,才是個賢能主婦。
6. 不要想別人生下來,就是專門替你服務的。
7. 不要想只有我配上天堂,你和他都該下地獄。
8. 不要想魔鬼微笑時,會比天使得醜些。
9. 不要想富人一定快樂,窮人一定痛苦。
10 .不要想愛情只掛在嘴唇上,不必行在生活中。
11. 不要想第一次小過錯,和終身的失敗無關。
12. 不要想 上帝被牧師留在禮堂裡,不會住在你的茅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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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10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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